麩皮有條件進口 貿局已同意
【1981-02-03/經濟日報 本報訊】
國際貿易局同意在國內市場麩皮價格超過平準價時(每公斤七.一六),由業者委託中央信託局統籌進口麩皮。
國貿局就台灣省雜糧公會建議開放麩皮進口,而邀集有關單位研商後,作上述決定。
農林廳在會中也指出,目前國內年需要麩皮量約廿二萬公噸,而國內麩皮年產量僅十七萬公噸,國內所產麩皮不敷需要,政府主管單位似應准予進口。
國際貿易局邀集飼料公會、麵粉公會等有關單位就最近國內市場發生麩皮短缺的情事舉行會議,研商有關專案進口麩皮的問題,獲得結論如下:
(一)為穩定麵粉價格麩皮一項仍應維持管制進口以資配合,惟為兼顧飼料業者對麩皮之需要,國內麩皮價格如超過平準價有缺貨現象時得專案申請進口。
(二)由目前麩皮價格高漲情形來看國內確有短少現象,應准專案進口,由業者委託中央信託局辦理登記統一標購照進口總成本轉售登記進口業者。如實際進口成本低於國內麩皮平準價時,應由進口業者繳納差額金收歸麵粉平準基金。
(三)採購細節如規格、包裝及收繳保證金等,由中央信託局與台灣區麵粉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飼料工業同業公會、台灣省飼料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養雞、養豬協會等單位依據前述原則訂定。
【1981-02-03/經濟日報/03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