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73年6月29日 星期五
蔣院長宣示 政府決心貫徹穩定物價
蔣院長宣示 政府決心貫徹穩定物價
工商界人士一致表示支持
【1973-06-29 經濟日報】
【本報訊】
行政院長蔣經國昨天在行政院院會中表示:行政院會議決定採取十一項穩定物價的措施,完全是以確保國家和國民的利益,維護社會的安定為前提,政府有最大決心貫澈實施,也希望全國同胞都能守法重法,熱誠支持,共同克服一切困難。
院會後,經濟部長孫運璿在行政院新聞局記者會中,引述了蔣院長在院會中的提示,對於穩定物價措施發表下述談話:
近來國內物價,受國際金融變化,國際物價波動的影響,也有不斷上漲的趨勢,政府為了安定全體國民的生活,維持經濟發展,已經今日行政院會議決定採取十一項穩定物價的措施,這些措施完全是以確保國家和國民的利益,維護社會的安定為前提,政府有最大決心貫澈實施,也希望人民都能守法重法,熱誠支持,共同克服一切困難。而這次措施的成敗,不僅將是我們政府與民間能否休戚相關,密切合作的重大考驗,也是我們國家在國際經濟浪潮中能否莊敬自強,應付衝擊的一次試煉,所以熱切期望全體國民,明辨義利,和衷共濟,發揮我們一貫的民族自信和團隊精神,來證明我們必能經得起這次考驗與試煉,也為國際間應付經濟動盪立一穩定的範例。
【本報訊】行政院於六月廿八日通過十一項穩定物價的措施,工商界人士一律表示支持,認為採取各種加強穩定物價的措施,維持社會經濟的安定,是必要的。他們指出:行政院所公佈的十一項穩定物價措施,在執行,希望主管機關能夠週詳的考慮,以期貫徹政府的決策有效穩定物價。
工商界人士表示,目前物價的上漲,主要可以說是由於:(1)國際原料行情上漲,(2)國內資源缺乏,生產不足,(3)國內游資過剩,需求增加所致。因此,欲求物價的穩定,自然應該針對上述因素加以解決。這次行政院公佈的穩定物價措施,包括:(1)鼓勵廠商進口重要物資,予以低利融資,(2)設置平準基金,補貼小麥、黃豆進口,(3)限制民生必需品出口,(4)合理提高保證價格,鼓勵農牧事業增產。固然,已根據自由經濟供需的法則,加以疏導,以期維持供需的平衡,減少輸人國際原料商品價格高漲的影響;然而,另一方面對於食物、衣著、建材類等重要民生必需品採取限價措施。這種限價措施,在理論上來說,任何商品一旦限價,投資的意願也勢必受到某種程度的限制,而難以維持充份的生產力。
以行政院公佈的第七項穩定物價措施來說,即明白說明主管機關應提高保證價格協助農民增產黃豆、玉米,輔導養豬,而第十項卻規定豬肉價格必須限價,其限價的用意,固然在避免屠宰商從中抬價,可是限價的措施終究要影響農民養豬收益的多寡,因此限價的標準如何合理的訂定,顯然是執行技術上的重要問題。否則,限價的標準如果不能週詳的考慮養豬產運銷的成本,勢必引起擾。其他,工業產品的產銷情況亦是如此,必須充份考慮鼓勵增產與限價的政策相互關係。尤其,限價商品關係進口原料成本時,一旦進口成本無法回跌,政府亦應考慮如何鼓勵廠商繼續進口儲備原料,維持正常產銷。
再以,行政院公佈的第四項及第八項穩定物價的措施來說,政府的用意顯然在遏止市面過多的游資投入不必要的房地產業,從中興風作浪,抬高房地產價格,避免刺激建材的上漲,帶動其他物價的上漲,因此規定六十二年都市土地現值暫緩公告,並禁建四層以上的大樓之興建。然而,這種對於「限制」建材的需求固然可發揮效力,但對於市面過多的游資,應疏導至正常道途。
【1973-06-2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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