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73年6月29日 星期五

《社論》有效穩定物價與進一步的作法


《社論》有效穩定物價與進一步的作法

【社論】行政院昨日院會通過,加強穩定物價十一項措施,並定自本年七月一日起加強執行。這十一項措施的詳細內容已於昨天公佈週知,綜合起來,可分析如下:

其屬於穩定幣值,減消信用對物價影響者,計有第一、二兩項,亦即控制預算與繼續緊縮信用。

其屬於避免刺激物價引起聯鎖反應者,計有第三、四兩項,亦即維持公用事業不漲價及暫緩公告六十二年都市土地現值。

其屬於減輕生產成本者,計有第五、六兩項,亦即對若干物資進口設置平準基金,貼補差額,以及繼續辦理低利外匯融資。

其屬於充裕物資,平衡供需者,計有第六項中之外匯融資、第七項之鼓勵農牧事業增產,以及第九項對民生必需品之出口,必要時加以限制或暫停出口等規定。

其屬於排除人為哄抬價格,以及限制價位者,計有第五項之依照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取締壟斷居奇及其他不法投機行為,以及對食物類、衣著類、建築材料類等物資之限價等規定。

其屬於抑止特定物資價格漲風者,除在第五項指明肥料、黃豆粉及麵粉之國內售價必須穩定外,第八項並依照國家總動員令之規定,禁止或限制建築材料的使用。

由上分析,可知政府這次加強穩定物價的措施,是包括財政、金融、經濟各項措施,以犧牲財政收入運用國家資源的方法,俾使生產事業在合理的利潤下,及解除生產事業之困難下,能達到穩定物價之目的;與過去單純使用行政權力硬性限制價格者不同,可謂符合以經濟方法解決經濟問題的要義;誠是用心良苦,考慮周詳,觀念進步,值得我們讚揚和支持。

當前物價的問題,其受國際金融變動與國際物價上漲衝擊之因素甚大,此等因素原非我們可以控制,所以,穩定國內物價之道,只能力求以主觀的努力,來和緩客觀條件所招致的困難。而主觀的努力,除了上述政府的財政金融經濟手段的運用外,亦有賴全體國民發揮團隊精神,各盡其份,各提貢獻,以結合總體的力量,來支持政府的作法,基於如此的認識,我們願響應政府的呼籲,希望全體國民,尤其工商界本乎確保國家和國民的利益,維護社會安定的職責,大家守法重法,和衷共濟,共同克服一切困難。

我們要強調一點:不論當前物價的客觀因素如何,但物價的上漲,若不能有效平抑,則多年來我們經濟發展與成長的經濟與社會基礎,終將受到損害;而影響所及,不祇及於每一國民、工商界每一行業,抑且關係於國家社會的整體利害。因此,我們在此時此際,固須明辨義利,與政府的措施密切合作;更應以莊敬自強的奮鬥,來應付國際經濟形勢的衝擊,以及由此而產生應付艱難局面考驗與試煉的更大力量。

不過,我們也要在此指出:物價的上漲,既有其客觀的原因與外在的衝擊,然則限價之事,乃是權宜應急之道,並非即此可為憑藉。政府必須把握此緊要的過渡時期,把握目前我們的經濟發展的潛力尚足以相當適應國際經濟形勢變化的時機,竭盡經濟自強的努力,使我們的經濟發展,一方面早日擺脫輕工業受外在原料與資本財供應決定的境地;一方面得以減輕以輸出為主體的輕工業經濟體系,可能遭受國際經濟情勢變化的不利影響。因為,當前的物價問題足以警告我們,國際經濟形勢的變化,在物價上既已使我們有日感壓力的困難;然則,若是我們的對外貿易一旦受到同樣的客觀條件變化影響,我們的處境將更為不利。

我們發展高級工業的重要性,促使經濟起飛的重大意義,已是朝野共曉,問題在於如何方能在此國際經濟形勢動盪中,得以脫穎而出。這是嚴肅的經濟政策問題。我們在支持政府穩定物價措施之餘,不能不大聲疾呼:要求政府採取更勇敢、更有魄力的促進資本形成的政策,使目前輕工業發展的潛力,得以充分發揮出來。使我們過去賴以達成高度成長的鼓勵民營企業及私人投資的政策,能獲得更積極、更高境界的開展。

【1973-06-2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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