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70年10月16日 星期五

加強台灣交通建設 闢建高速公路為先

加強台灣交通建設 闢建高速公路為先
聯合國專家向我國建議 依次為擴建基港闢建桃園機場等

【1970-10-16/聯合報 本報訊】

聯合國運輸經濟專家普悌斯回我國交通當局建議說,根據他就運輸經濟效益觀點所作的研究分析,台灣地區交通建設方案之實施以闢建南北高速公路最為迫切,其他依次為擴建基隆港,闢建桃園國際機場,鐵路電氣化,擴建高雄港。

普悌斯是行政院經合會透過聯合國聘請來華工作的專家,他率領的工作小組,已在台灣完成了十個月的調查研究,即將同我政府提出運輸發展計劃。他向經合會及交通部運輸計劃委員會提出的初步報告,作了下述重要的評論和建議︰

一、台灣地區交通設施,以公路最為落後,原因是缺乏投資公路建設的財源,今後應將所有與道路交通有關的稅收,全部用於道路建設,這些稅捐收入包括輪胎、車輛、汽油及各種交通工具的貨物稅及進口稅,汽車燃料使用費、監理規費等,這些稅收應專案使用,才能有足夠資金從事公路建設。

二、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對運輸事業之管轄權責應予明確劃分,應指定主管單位,確立管理權限,目前體制尚多缺點,即以鐵路運輸為例,法律明定鐵路國營,實際上則委托省府辦理,應檢討改進。

三、鐵路、公路、港埠三項運輸事業,為實施企業化經營,提高營運績效,宜改變其組織型態,原則上可將鐵路局、公路局和港務局的工務和運務部門分開辦理。工務部門可與省公共工程局合併,並予擴大,業務部門則改為公司或財團法人組織,以強化工作效能。

四、我國各項經濟建設的投資都十分迫切,在資金不夠充裕的狀況下,各項重大交通工程的投資,必須經過縝密的運輸經濟效益分析,以免投資錯誤、浪費財力,根據研究分析,最重要的五項交通建設方案,應依下列次序施工:(一)闢建高速公路,(二)改善基隆港,(三)闢建桃園國際機場,(四)實施鐵路動力電氣化,(五)改善高雄港。

【1970-10-16/聯合報/02版/】

伊利運河
台灣高鐵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