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26年4月11日 星期六

1999-05-08 美將解除對金融服務業管制

 美將解除對金融服務業管制

參院通過法案 銀行證券及保險公司可拓展彼此業務

【 1999-05-08 經濟日報   國際金融 本報綜合華盛頓7日外電報導】

美國參院昨晚以54票對44票,通過一項大幅修改美國金融制度的法案,將解除經濟大蕭條時期設定的一些障礙,讓銀行證券公司及保險公司拓展到彼此的領域。該法案主張廢除1933年制訂的「葛拉斯一史帝加爾法」的幾項核心條款及後來的一些法律。前述三類金融業的主管說,這些法律已使業者難以和不受類似法令阻礙的外國企業競爭。該法案也包含一項條款,凡提報不實資料,藉以取得某人私有金融資訊者均觸犯聯邦刑章。

政府官員指出,柯林頓將予否決該法案,理由是該法會淡化對銀行的對弱勢族群的放款規定:須貸款給少數族群、農人等一直是貸款無門者。該法案也含有財政部長魯賓指責的一些條款,因為這些條款會削減財政部對銀行業的監督。

該法案昨晚在參院進行表決時,提案人共和黨籍參院金融委員會主席葛蘭姆告訴記者,他認為到頭來總統勢必決定是否贊成一項金融現代化法案。他說,他相信可能就引起爭議的若干問題討論折衷案。

民主黨籍參議員竇甘稱上項法案「恰就是在不合宜的時間提出的不合宜法案……將把這個國家推往錯誤的方向」。竇甘警告說=, 撤除現有區隔銀行業、證券公司及保險業者的障礙,會增大未來納稅人為倒閉之大型金融機構紓困的可能性。

他指出,美國的大型銀行合併熱目前正加速進行。他舉出前不久的一些合併案例,包括金融業巨擘花旗銀行與證券-保險業者旅行家集團一項約369億美元之合併案交易等。

贊成金融法案大翻修法令的人士堅稱,為使美國金融業在全球市場具有競爭力,修法有其必要,他們並表示,提供顧客一家完整金融服務的公司,可替消費者省下鉅款。

參院昨晚通過的金融改革法案,被銀行、保險業者及華爾街的投資機構譽為劃時代的一大進步,理由是它是逾60年來首次解除對金融服務業的管制。消費者團體與民間團體則稱該法危害1970年代通過的保護性措施,是大開倒車之舉。

白宮原則上支持這項立法,但已和葛蘭姆攤牌,揚言除非該法大事修改,包括刪除其中民主黨人士視為不利於19977年通過之「社區再投資法」的一些條款,柯林頓將予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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