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方新亂象:「遠洋捕撈」企業家
【張潔平專欄】中國各地方政府近年藉由跨省抓捕企業家,「罰沒收入」暴增成為重要財源,也造成許多冤案。儘管中央政府明令禁止,但亂象依然持續。
遠洋捕撈-中國經濟-中國社會-張潔平-中共-躺平
文 張潔平 天下雜誌815期
發布時間:2025-01-06
如果要盤點2024年中國的年度關鍵詞,除了在夏天狠狠火熱過一陣的「歷史的垃圾時間」,有另一個詞恐怕繞不過去:「遠洋捕撈」。
這不是去國際海域捕魚的意思,「遠洋捕撈」是比喻中國各地方的基層警察、執法部門,在沒有刑事管轄基礎、證據不確鑿的情況下,跨省去其他地區抓人,尤其是抓捕民營企業家,直接實施罰款、沒收、凍結、轉移大額資產。說得直白點,就是執法者搶錢,明火執仗。而官方也有一個標準說法,叫「違規異地趨利性執法」。
地方財政新來源
這已經是中國境內和境外的企業家群體最常討論的話題。律師事務所也因此頻頻推出指南,如果被「捕撈」了,該怎麼辦。
「趨利」作為「執法」動機,能夠成立,在邏輯上有兩個前提:一是其他地方無利可圖,二是異地執法有利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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