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吳介聲
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於10月8日公佈《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徵求意見》,內文提及「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採編播發業務、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等」──此「負面清單」迅即引發中共加強整肅傳媒、剷除民營媒體、媒體全面國有化之熱議。
中國發改委發布此「負面清單」,將加強限制非公有資本參與新聞行業,主要涉及六個方面: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採、編、播、發業務;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不得經營新聞機構的版面、頻率、頻道、 欄目、公眾帳號等;不得從事涉及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等事件的新聞實況直播業務;不得引進境外主體發布的新聞;不得舉辦新聞輿論領域論壇峰會和評獎評選活動。」
習近平政權又一「驚世傑作」
所謂新聞機構不限於「通訊社、報刊出版單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站以及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發布服務機構等」,非公有資本甚至不得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外交,重大社會、文化、科技、衛生、教育、體育以及其他關係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等活動、事件的「實況直播」業務。
中國發改委宣稱依照中共中央、國務院決策,並與商務部研究、採納各方意見基礎,公告同時表示「歡迎各界人士踴躍參與建言獻策」。《德國之聲中文網》指出公開徵求意見從10月8日至10月14日,為期一週。
隨後中共當局如果落實法規,所謂公有資本報導,也就是官方媒體,將成為中國民眾讀取新聞的唯一合法管道,雖然非公有資本媒體暫時不盡然全盤倒閉,但主體性將消失殆盡。這將是習近平政權加速箝制自由、剝奪公眾話語權之又一「驚世傑作」。
多年前,中共已經以「負面清單」明文限制私人資本經營媒體,但並未落實嚴管。例如:2018年版本僅規定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業務」,2019年、2020年增加規定任何組織「不得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
今年新規清單則明確規定前述六大方面限制。此外,新規從嚴限制非公有資本股權比例、不得投資新聞傳媒特定業務;轉制為企業的出版社、報社等,必須為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上市者需由國有資本絕對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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