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為了解決中山高速公路臺北路段原本嚴重的長短程交通堵塞問題,高公局遂辦理汐止五股高架橋拓寬工程,全案共分作廿九標,而其中第十八標為目前跨淡水河,連結臺北縣三重市(今新北市三重區)至臺北市大同區的高架橋。
第十八標原先由招標機關與榮工處議價,,榮工處堅持新臺幣35億元,與招標機關在金額上完全無法取得共識,故於議價後決定放棄承接。而高公局另行公開招標後,民間的太平洋建設卻以近乎半價的18億元得標,其決標結果較榮工處議價金額少約17億元;此鉅額價差,使輿論抨擊與榮工處此議價行為,是圖利特定廠商,讓榮工處獲取不當利益且浪費鉅額公帑。
交通部部長簡又新表示十八標由與榮工處議價,是行政裁量、政策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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