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律》規定,全國的爵位共分二十級,根據爵位的不同,分配占有不同數量的田宅。漢帝國的公民一生下來就是一級爵位,這位襁褓中的孩子將分到一頃田和一宅。一頃田是一百畝,一宅是九小畝。在此基礎上,根據爵位的不同逐級增加,到了級別最高的關內侯(二十級),就可以分到9500畝封地。得到土地的人同時擁有了土地的產權,想種想賣,悉聽尊便。也就是說,漢朝政府以法律的形式將土地授予了全國的每個臣民。當然,當時分配土地是可行的,因為經過秦末戰爭人口減少,土地荒蕪,每個人分點是辦得到的。
漢初的時候,採取的是休養生息的政策,不僅分配土地,還實行低稅收政策。西漢政府稅率很低,開始的時候是十五稅一,後來漢文帝與漢景帝都曾把田稅降低為三十稅一,除此以外,算賦,也就是人頭稅,也由每人每年120錢減為40錢,形成了一個前無古人的低稅收政策。雖然說不如現在的不收農業稅,但在那個時期,也可以算作是對老百姓很好了。
在休養生息政策的推動下,老百姓的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社會產品迅速增加。即使是低稅收,也使得漢帝國的財富成倍積累,到了漢武帝時代,社會的財富已經足夠支撐與匈奴的戰爭,漢帝國的強盛如期而來。
《二年律令》可以說是呂后的一大貢獻,因為當時呂后是國家絕對的權威,任何國家大事沒有她的同意是不可能推行的。從這一點看,呂后真是個很出色的政治家,為漢朝的興盛打下了很好的基礎。司馬遷在《史記》中對她的評價是「政不出戶,天下晏然;刑罰罕用,罪人是希;民務稼穡,衣食滋殖。"這是對呂后極大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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