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增訂案。 記者林伯東/攝影
立法院臨時會今(21)日上午三讀《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四大租稅優惠展延10年至2029年12月31日止;另增訂以未分配盈餘進行投資,免加徵5%營利事業所得稅規定,鼓勵企業在台投資。
由於產創條例租稅優惠措施將於今年底實施期滿,本次修法應運而生,立法院臨時會日前三讀通過智慧機械及5G投資抵減案,再於今日三讀通過部分條文修正案,包含研發投資抵減、員工獎酬股票、天使投資人半數投資抵稅、個人投資新創穿透性課稅,四大租稅優惠都展延10年,延長到2029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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