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8年1月10日 星期三

美眾院通過「台灣旅行法」 鼓勵美台高層互訪

美國眾議院無異議通過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台灣旅行法(HR535)。(法新社資料照)

2018-01-10 07:17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9日報導〕美國眾議院今天無異議通過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台灣旅行法(HR535),明確指出美國政府應鼓勵美台在各層面進行訪問。

助台灣取得世衛觀察員身分
此外,眾院也通過HR3320法案,指示美國務卿發展策略協助台灣在世界衛生組織取得觀察員身分。

台灣旅行法案於去年1月13日由眾議員夏波、薛爾曼,和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伊斯議員(R-CA)共同提出,共有80位國會議員共同連署。法案提到,美國國會認為「自從台灣關係法制定後,由於美國自身對於台灣高層訪美的自我設限,台灣與美國始終缺乏有效的溝通,顯著地阻礙了台美關係的發展。」因此,「美國政策理應當促進美國與台灣之間所有層級的互訪。」

這項法案要成為法律,還需要參院通過同樣的法,並由總統簽字後才能生效。參議員魯比歐、布朗、殷霍夫、梅南德茲、賈德納以及彼德斯在2017年的5月4日提出參議院版的「台灣旅行法」。目前共有7位參議員連署。

參與國會遊說的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會長陳正義在新聞稿中表示,台灣旅行法的通過,延續了12月12日國防授權法案通過的能量,接下來FAPA將盡全力確保台灣旅行法盡快在參議院通過。」

美國在和中華民國斷交後自我設下限制,使台灣的正、副總統、行政院長、外長和國防部長無法到華府訪問;而美國的將官和助理部長以上層級官員訪台也受到許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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