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8 00:20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永豐金控超貸案,查扣永豐金主任秘書黃家瑩往來時意外發現,何壽川擔任永豐金、永豐銀董事期間,至少五次不實簽領董事會出席費,其中一次何壽川明明接待廈門副市長參訪,卻填寫出席紀錄,可能涉及詐欺罪。
何壽川涉及三寶建設違法放貸等三大弊案,因案情牽涉境外公司層層匯款,授信過程複雜,北機站將永豐金大樓總部十一樓何壽川辦公室列為重點搜索目標,並一併搜索黃家瑩位於十二樓辦公場所,查扣永豐金放款授信帳冊、電磁紀錄與往來電郵等證物。
專案小組過濾電郵後,發現何壽川從二○一四至二○一六年間,有多次未實際出席董事會,卻簽名具領出席費;何壽川名下有元大一品苑豪宅,身價超過百億元,連區區董事費都詐領,讓辦案人員不可思議。
據調查,永豐銀行董事會秘書王曉琪,多次在董事會召開前,先用電子郵件將簽到簿寄給黃家瑩,黃家瑩拿給何壽川簽名後,再交給永豐金控行政處人員,簽辦董事會出席費用申請款項。
永豐集團於二○一四年四月廿五日舉行第八屆第四次董事會時,何壽川明明在外接待廈門副市長參訪,卻偽簽董事會出席紀錄;同年六月廿日舉行第七次董事會,何壽川參加國策顧問座談會,仍以相同手法領取董事會出席費,調查人員認為已涉犯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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