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7 00:31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賴佩璇/台北報導
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被控涉及三寶建設超貸案、違法放貸給妻子張杏如擔任董事的「star city」公司案,挪用永豐餘資金承租上海一七八八大樓等三大弊案,不法金額超過五十億元,涉及背信與違反證交法。檢調站昨天兵分十三路搜索永豐金總部與何壽川辦公室、住所等地,帶回何壽川、張杏如及永豐金高層等共廿三人,移送台北地檢署漏夜複訊。
同案約談包括三寶集團負責人李俊傑、財務副總黃緒宗、張杏如秘書王冬玲、永豐金控董事游國治、永豐銀營運總督導陳佳興、永豐銀代總經理魏哲弘、永豐金租賃總經理葉銳生、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財務長邱秀瑩、元太科技前董事長劉思誠(何壽川連襟)等人。
去年,永豐金控內部員工檢舉永豐金租賃疑似對三寶建設超貸,資金疑似到中國大陸進行房地產開發,金額高達數十億元,而且幾乎沒有擔保,籲金管會詳查。金管會日前認定,超貸案違反授信原則及內控等七大缺失,重罰永豐金一千萬元,多名高階主管陸續請辭或受懲處。
檢調收到金管會移送的資料後,懷疑永豐金控董座何壽川等人從二○○九年十月間起,用子公司永豐金租賃的香港子公司Grand Capital International Limited(GC),違法放貸五十億元給紙上公司J&R Trading Co.Ltd.,蒐證研析後,昨天大動作展開偵辦。
據了解,何壽川被控的犯罪事實至少有三項,包括永豐金控在二○○九年間,通過GC三千萬美金貸款案、J&R公司五百五十萬美金貸款案,兩次貸款都以無擔保方式借貸。
永豐金租賃自二○○二年起,明知J&R公司資本額僅廿萬美金,竟同意J&R公司以不實發票借款五十三億元,其中五十二億七千萬元毫無擔保,讓J&R公司成為永豐金最大單一借款戶。
此外,二○一二年十二月間,永豐銀參與三寶集團聯貸案時,明知GC公司取得「star city」公司近八成股權,卻同意無擔保放貸一千六百萬美金給三寶建設李俊傑的海外私人投資公司「star city」,由於何壽川妻子張杏如擔任「star city」公司董事,此舉涉嫌違反銀行法關係人授信規定。
檢調查出,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在二○一○年年底,提案先預付九年八百五十萬元美金(約台幣兩億七千萬元)租金,讓永豐餘全球公司承租上海一七八八大樓辦公室,當時擔任董事長的邱秀瑩以「暫付款」名義批准,這筆資金最後又輾轉回流到三寶集團周轉運用。
元太科技前董事長劉思誠涉嫌指示蔡姓總經理隱匿不實財報,將永豐餘與元太科技資產負債表合併在二○一一年財報內,涉及財報不實,一併遭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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