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7年2月8日 星期三

克林頓年代監管鬆綁 為08年金融危機埋伏線

撰文: 李藹明 發佈日期: 2017-02-08 07:10

特朗普簽下行政指令,要求國會重新修定金融監管規則《多德—弗蘭克法案》。然而放鬆監管後果可以不堪設想,就如克林頓年代監管法大鬆綁,終為2008年金融危機埋下伏線。

克林頓年代監管法大鬆綁,終為2008年金融危機埋下伏線。(Getty Images)

美國於1920年代步入高速起飛的時期,新產品如汽車、收音機、雪櫃等,如雨後春筍,而金融產品亦層出不窮,令股市不斷膨漲,最終引發1929年股災。

   商業銀行投行本分家

經歷過大蕭條,美國從中汲取教訓,於1933年訂立《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Glass-Steagall Act),嚴格劃分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業務,商業銀行可抵押借貸,投資銀行可包銷證券產品,但沒有機構可同時經營兩種業務,以避免利益衝突,及令銀行免於高風險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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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美國爆發股災,帶來多年的經濟衰退。(Getty Images)

   99年廢除 銀行大幅擴張

然而1999年,時任總統克林頓領導下的民主黨要求覆核法案,廢除銀行投行分家的規定。此舉令銀行大幅擴張,肚滿腸肥,造成現時「大得不能倒」的局面。銀行又以證券包裝不良貸款,再賣給客戶;又輕易向投行批出資金借貸,容許它們以結構性產品等作為抵押。種種因素造成泡沫,最終在2008年爆破。

   跑數文化影響商業銀行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斯蒂格里茨(Joseph Stiglitz)曾批評廢除法案令「投行及商業銀行走在一起,而投行的文化蓋過了銀行。」他指:「它們所追求的高回報,只能透過高槓桿及高風險獲得。」

金融風暴的成因多樣,如監管評級機構的失效、證券市場過熱等,廢除《多德—弗蘭克法案》及大行的角色只佔其中之一。然而放鬆監管後帶來的風險,仍應引以為鑑。

2017金融選擇法, 2017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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