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7年3月10日 星期五

安永專欄/美推稅改 台商應考慮調整供應鏈

2017-03-10 02:50經濟日報 周黎芳、馮葦祺

目前美國稅制問題及未來稅改重點

目前美國現行之公司所得稅,係屬人主義,實施全球課稅,除了美國母公司需繳美國稅,其子公司在將盈餘匯回時,該盈餘也會被課稅。

相較於其他的國家,美國公司稅現有稅制不僅複雜,最高有效稅率(含州稅)高達40%,造成公司將盈餘保留在海外,將智慧財產權或營運移出美國,間接造成一些工作機會流失,因此稅改成為川普宣誓就職後首要任務之一。

相對於共和黨提案將公司稅稅率從現行的35%降至20%,川普主張降至15%,不論是降低至15%或20%,美國公司稅負都將大幅減少。但值得注意的是,在降低聯邦公司稅稅率之同時,部分的租稅優惠及扣除額可能被取消,利息支出也可能不再能抵稅。

邊境稅收調整機制
Border Adjustments(邊境調整)為此次稅改藍圖較具爭議性的措施,其目的為經由調整稅上的營收和成本,鼓勵美國當地採購,生產和出口,達到美國製造的口號。

簡單說,進口時所有進口成本不得扣抵,除了貨物成本,也包括權利金及服務費支出。出口時的營收,也包括收取海外權利金及服務費收入,均自稅基中免除。

例如A美國公司購買T台灣公司完成品USD100 ,在美國銷售 ,售價為USD120 。在邊境調整機制下,A公司進口成本不得扣抵,其應稅所得則為USD120。若A公司在美國當地採購而非進口,A公司購買成本得扣抵,其應稅所得則為USD120 – USD 100 = USD 20。又倘若A美國公司購買T台灣公司完成品,再外銷海外,因A公司出口時的營收不須課稅和進口成本不得扣抵,其應稅所得則為0。

未來海外公司盈餘免稅
在眾議院稅改藍圖中,參予免稅(Participation Exemption)為一大亮點,美國公司海外子公司未來盈餘匯回時,股利則得以免除課稅,惟匯出時之股利扣繳稅款和子公司在當地繳的稅款,亦無法在美國抵繳。

針對海外子公司未稅累積盈餘(或現金),計畫採取一次性課稅,稅率為3.5%~10%,稅率依現金水位而異。

安永建議,費用抵扣及租稅抵減及海外稅額扣抵在稅率調降前較有價值,可經由改變會計處理方法(Accounting method change),加速費用認列,遞延所得認列。

台灣美國子公司若持有非美國子公司(三明治架構),分析海外盈餘要立刻匯回或進行其他規劃,以充分使用海外稅額扣抵或避免一次性稅負對目前留置於海外未稅累積盈餘之影響。

雖邊境調整機制有其爭議性(例如:與WTO制度不相容),台灣的美國子公司可先分析邊境稅收調整機制帶來之稅負影響,考慮以美國為中心出口至鄰近市場(如加拿大及其他美洲市場)或至美國設立產銷據點的可能性。稅改後續需持續觀察,預計今年中有較明確定論。

(作者分別是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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