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7年2月5日 星期日

憲法第三條 擋下川普禁令關鍵

2017-02-05 16:50世界日報 特約記者 顏伶如

美國總統川普下令7個穆斯林為主國家的公民暫緩入境美國,但禁令遭1位法官擋下,川普又在推特上發文譴責解除移民禁令的法官。 美聯社資料照

位於西雅圖的美國聯邦法院華盛頓州西區地區法院資深法官羅巴特3日晚間一道裁決,就讓造成全球混亂的川普旅遊禁令暫停實施,國務院、國土安全部也即刻重拾禁令公布前的做法,允許持有合法簽證者來美,讓川普跌了個大跟頭。外界不禁要問:為什麼一名聯邦法官會有這麼大的權力?

美國憲法第三條的條文內容,正是羅巴特得以讓川普行政命令「踢到鐵板」的法源依據。

國安部4日正式發表聲明指出,已經依照聯邦法院裁定,即刻暫停執行這項總統行政命令。國安部聲明發出後,一些新聞網站相關新聞的留言版上,隨即陸續有網友發問:「憑什麼區區一名法官,竟能推翻總統的命令呢?」

此語一出,立即引來熱烈討論,有網友回覆說「因為美國是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分立的國家」,也有不少網友回答「因為美國的總統並不等於獨裁者。」

美國是三權分立的國家,憲法賦予聯邦法院法官解釋憲法的權力,而且聯邦法院法官還可以宣布美國總統頒布的行政命令「違憲」(unconstitutional)或「違法」(illegal)。

同時,當美國政府涉入任何官司時,聯邦法院依照美國憲法第三條賦予權限便擁有管轄權,得以將美國政府視為官司當中的一造;不管是美國公民或某一個州出面控告美國政府的訴訟案件,都適用於這個條件。

由於川普政府的行政命令遭到多個團體組織控告,質疑行政命令的合法性,因此全案的裁奪權便落到聯邦法院手中;但聯邦法官的裁決並不是不能推翻,司法部4日晚間已針對羅巴特的判決,向美國第九巡迴法院提請上訴。

根據媒體報導,川普政府矢言力抗聯邦法院的這項暫時禁令,並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美國最高法院則對全案握有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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