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作者李文正、蕭博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7年1月10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李文正、蕭博文╱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偵辦浩鼎案昨偵查終結,檢方過濾上萬封電子郵件,查出前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涉嫌期約、並收受浩鼎股票,其中翁賣出千餘張獲利上億元,涉犯貪汙罪。檢察官怒斥翁身為國家最高學術機關中研院長,竟為一己私利,敗壞國家官箴,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電郵曝光 技術股現形
生技股王浩鼎因疫苗解盲失敗,遭指涉內線交易,士檢去年4月發動搜索行動,迄今約談證人、專家及犯嫌100餘人,由於翁與浩鼎董事長張念慈具美國籍,許多帳戶資料都在美國,士檢啟動台美司法互助,美方在上月底將翁啟惠最後一批的帳戶資料告知,才讓翁的金流曝光。
起訴書指出,2003年間,美國Optimer公司在台成立浩鼎公司,從事OBI-822疫苗等抗癌藥物的研究與開發工作,而翁啟惠手上握有「酵素醣分子」的技術,是乳癌中關鍵的材料。
由於翁的醣分子技術成本僅美金4000元,與其他技術的成本差距達500倍。張念慈欲獲得與翁合作,願以1500張技術股交給翁,而董事會決議通過此案,翁也透過電子郵件回覆「OK」,檢方從查扣電郵認為翁、張2人在技轉上已有期約,翁涉犯貪汙罪。
女兒當人頭 獲利不法
檢方另認定,2012年11月,張曾答應給翁3000張股票,作為製造第2次技轉案的報酬,為製造假象,由潤泰集團尹衍樑以每股31元價格,轉讓3000張的股票給翁的女兒翁郁琇,實際上,翁啟惠一毛都沒有出,就經由長春投資、原弘投資,轉入3000張股票到翁女的帳戶,並由翁啟惠代為操作買賣。
檢方發現,翁持有的3000張,在100元的價位賣出1000張,獲利近億元,售股所得資金又拿來買其他股票,並未轉入尹衍樑或其他人帳戶,檢方因而認定並非向尹借錢買股,而是以女兒作為人頭,收受股票賺取不法獲利。
2013年4月間,中研院與潤雅公司(董事長亦為張念慈)簽定授權契約備忘錄,潤雅在8月派人到中研院學習最新的「酵素醣分子」技術,檢方認定,潤雅並未支付任何費用,可從中研院獲得技轉技術,與一般技轉合約當中都需回饋40%給中研院規定不符,認定翁、張兩人有私下交易。
翁發聲明 檢穿鑿附會
翁昨獲知遭起訴後發聲明稿,反駁檢方忽視他所提出的買股資金等詳細證據,指檢方疏於查證、穿鑿附會、濫行起訴,令他深感震驚、憤慨與悲哀。翁啟惠強調,絕無敗壞官箴,感嘆回台一心貢獻家鄉,不料受此屈辱,嚴重斲傷其學術聲譽,將不負國人期待,在司法程序全力捍衛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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