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中央社 – 2016年12月1日 下午5:53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1日電)股王大立光3年前發動專利戰,槓上南韓科技巨擘三星及台灣鏡頭廠玉晶光,陸續在今年7月及10月達成和解,坐收權利金,將為大立光進補不少。
大立光2013年跨海到美國加州控告三星電子及其美國子公司所製造的智慧型手機Galaxy Note 2鏡頭,侵害大立光6項光學鏡頭的專利,要求三星賠償,大立光今天證實已於10月份與三星達成和解。
大立光表示,2013年針對3P、5P的前後鏡頭專利侵權糾紛,雙方已達成和解,收取權利金或訂單交換等都是協商的可能範圍,各種可能性都有,評估最有利的方式進行;但針對和解合約內容有保密協定不能透露,只能說雙方專利糾紛化解後,不排除進一步合作的機會。
至於與玉晶光的專利糾紛,大立光表示,與玉晶光的官司已經於今年7、8月間和解,由於雙方簽有保密協定,內容無法對外說明。但據了解,玉晶光與三星不同,玉晶光為鏡頭同業,因此雙方和解,只能乖乖支付權利金或和解金。而三星則可能除了權利金之外,主要以後續訂單做為交換條件。
另外,5年前大立光離職員工洩密案,大立光則在台灣對先進光以及離職員工提起告訴,去年並對惡意挖角的先進光要求高達15.22億元賠償。針對此訴訟案,大立光表示,此案與前二項專利糾紛不同,目前訴訟案還在進行中,法院針對損害賠償的部份還在審理中。10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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