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

億圓富涉吸金逾87億 源頭來自職棒假球案

2016-12-13 19:56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新北地檢署偵辦億圓富投資控股公司涉嫌違法吸金逾87億元,源頭來自於7年前承辦假球案的檢察官王正皓,自調回新北檢後,關切當年相關球員動向,查出其中一名球員加入「億圓富棒球隊」;對於億圓富這間公司能夠組成、維繫棒球隊十分好奇,經了解公司營運手法,發現根本是違法吸金公司,展開追查。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正皓2009年偵辦職棒假球案,當時有多名職棒球員因被雨刷集團收買,放水打假球;事隔多年,全案已遭法院判刑確定,王正皓也已調升為新北檢主任檢察官,但他仍持續注意相關涉案球員。

據了解,當王正皓發現一名前職棒球員轉往業餘球隊「億圓富棒球隊」發展,好奇想要瞭解億圓富公司的背景,結果因此發現這間公司疑似以人頭成立多家子公司,在全台各地辦說明會,招攬民眾投資,涉嫌違法吸金。

王正皓將全案交由檢察官連思藩偵辦,經追查一年多,監控掌握億圓富公司資金流向;近期發現相關集團成員動態不明,疑似擔心東窗事發,準備捲款潛逃,因而在今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等單位,同步在全台各縣市共60餘處發動搜索,扣得現金1300餘萬元。

檢方指出,億富圓相關手法包括「聘用投資人為顧問,每月給顧問費名義」,擔任顧問必須先投資100萬,不過每月可拿2萬元;或讓投資人分「初級、中極、高級、特高級」等投資公司,可累積點數,除每月可拿錢,點數最後也可換錢,或購買電子商務商品。

另外還有「質押股票」,藉口公司事業體龐大,旗下20多間子公司投資渡假會館、不動產、傳產、綠能、慈善基金會、食品、服飾業,未來將「上市上櫃」,要求投資人先購買股票,以10萬元為單位,每月可拿2千元,期滿股票可由公司買回或保留持股。

最後則是以「每月繳交定額互助款,屆期再領回全部互助款項」,要求被害人投資,從1萬到24萬元不等,每年可領14%到30%的利息,繳越多利息越多;不少投資人聽完公司相關說明會,信以為真,紛紛加入,估計被害人超過百人以上。

檢方指出,相關集團成員均用名車代步,生活奢華,目前涉案14名嫌犯均在台北市調處訊問,深夜將移送新北檢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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