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4 03:34 經濟日報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為協助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金管會昨(3)日預告,未來銀行轉投資金融科技公司不再受只能投資一家的限制;且新增銀行投資金融科技的項目內容,加入網路借貸平台(P2P),對於有意投資P2P平台的台北富邦、中信、台新等大型民營銀行相當有利。
金管會預告修正資訊服務業及金融科技業為主管機關認定金融相關事業規定,有兩項修正重點,其一是原本銀行法規定,銀行轉投資金融相關事業,同一業別者,以一家為限。
但有許多經營不同主要內容的金融科技公司正在蓬勃發展,如以一家為限,將阻礙金融科技發展,因此金管會明定,銀行投資資訊服務業與金融科技業,業務內容予以核准的資訊服務業或金融科技業主要營業項目不同,就可以視為非同一業別。
第二項修正是金管會新增金融科技業務項目,包含風險管理、洗錢防制、資訊安全、交易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P2P平台等,利用金融科技提升作業流程與安全的事項。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解釋,未來即使業者已投資一家行動支付的金融科技公司,仍然可以投資P2P平台,只要是兩家的主要營業收入不同,金管會就會視為不同的業別,銀行可以投資一家以上金融科技公司。
另外,金管會將P2P平台納入金融科技業內,銀行業投資P2P平台就可以不受投資非金融事業5%的限制,最高可以投資100%。此項開放,對於已經表態要投資P2P平台的的台北富邦、中信、台新等民營銀行相當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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