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6年11月4日 星期五

鬆綁6類金融科技事業 銀行可投資P2P借貸

卡優新聞網作者張家嘯 | 卡優新聞網 – 2016年11月4日 上午8:36

  銀行未來可經營範圍,將可擴大至P2P的網路借貸。金管會今(3)日宣布,為讓國內金融科技發展更加蓬勃,將鬆綁法規限制,開放銀行業者能100%轉投資網路借貸平台(P2P)、區塊鏈等金融科技公司,預計今(105)年12月就能實施。

  事實上,金管會去(104)年9月就已開放銀行可100%轉投資金融科技公司,而這次更明確點出包括網路借貸平台(P2P)、區塊鏈等6類事業。金管會表示,從統計金額來看,截至目前國銀轉投資金融科技金額約32億元,相較開放前,增加約3.2億元,隨著金融與科技結合越來越緊密,相信未來金額會不斷攀升。

  新增列舉國銀可以轉投資的金融科技事業,包括「風險管理」、「洗錢防制」、「資訊安全」、「交易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網路借貸平台(P2P)」等,鼓勵業者提升相關風險管理技術及創新金融服務。

  據瞭解,金管會開放這項政策後,首例將是玉山銀轉投資的「金財通」公司,主要專長為軟體系統、電子商務系統、帳務系統的研發。而公股行庫方面,也積極想要轉型,像是彰化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開始評估,可能與相關公司策略聯盟,鎖定大數據分析公司、生物特徵辨識公司等。

  金管會指出,現在銀行轉投資金融科技業同一類別,以一家為限,但金融科技業都屬於軟體業,而軟體業其實區分很多種,法規修正後,未來金融科技業主要營業收入不同時,能被視為不同業別,將有利於業者多元開發。

  另外,銀行公會為協助銀行加速掌握數位金融發展情勢,已經成立「電子支付委員會」,藉此讓銀行、電子商務業者之間,有相互合作與交流的溝通平台。銀行公會提到,未來「電子支付委員會」還能發揮更多功能,像是協助政府研擬相關法令,或協助業者開發相關的電子金融線上業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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