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1
〔記者周敏鴻、余瑞仁、李容萍/桃園報導〕中客團遊覽車火燒車事件釀成廿六死慘劇,昨天初步推定車頭就是起火點,不排除是電線超載短路;檢方也懷疑,駕駛座附近可能有殺蟲劑或酒品等助燃劑,至於遊覽車駕駛蘇明成可能在車內失火的第一時間就已癱瘓失能。
調查人員透露事故遊覽車駕駛座後方的保險絲總成,有部分疑因超過負載而燒熔。 (記者周敏鴻攝)
逃生門裝暗鎖 檢方究責
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范振中昨天上午會同刑事局、桃園市消防局人員複勘事故車,市府火災鑑定委員會六位委員下午也到場勘驗,釐清起火點及肇禍原因等,並要求玫瑰石通運提供另一輛同款、同年份的遊覽車停在事故車的旁邊交叉比對,詳查遊覽車內的構造與設備等,在這輛「對照組」的遊覽車上,左後側逃生門也有和事故車一模一樣的暗鎖。
檢方說,遊覽車左後側的逃生門無法正常開啟,是釀成廿六死慘劇的重要關鍵,加上該處逃生門有「不應該存在」的暗鎖裝置,將追究業者的法律責任。
由於駕駛座周邊碳化最嚴重,加上旅遊團員都往後方逃生,各單位都推論車頭就是起火點,因此針對駕駛座左方車門、右前車頭的飲水機、走道下方電冰箱、駕駛座後方保險絲總成,以及可將車上廿四伏特電壓升到一一○伏特電壓,供電給電冰箱與飲水機的駕駛座下方兩顆變壓器等,都一一挖開追查。
疑電線超載 保險絲燒熔
結果發現駕駛座後方的保險絲總成,有部分疑因超過負載而燒熔。保險絲熔化就是斷電警示,將追查熔化的保險絲是屬於哪一組電路?以釐清起火點。不過,由於車上電器用品的線
路配置,在超載時都有自動斷電警示,既已斷電,是否足以釀災?還待委員會討論。
事故遊覽車在失火冒煙後仍持續行駛了一公里多,駕駛蘇明成卻未採取緊急煞車或往路肩停靠疏散乘客等應變措施,有違常理,檢察官康惠龍昨天偕同法醫解剖蘇明成的遺體,因蘇妻表明兩個孩子想送爸爸「最後一程」,檢方同意母子三人進入解剖室。
駕駛生前吸入高溫濃煙
解剖時在蘇明成的呼吸道發現燒灼、積炭情形,顯示生前吸入高溫的濃煙,已將他先行嗆暈,研判他可能在車內失火的第一時間就已癱瘓失能,隨後被烈火焚身死亡。蘇妻表示蘇明
成生前無重大疾病,法醫仍採集內臟與體液檢體,將鑑定有無藥物、毒物與酒精等反應。
檢方說,從駕駛毫無應變反應推斷,遊覽車很可能在第一時間有爆發性的煙、火,也要了解車上垃圾桶內或地板是否有菸蒂?也不排除駕駛座附近可能放置有殺蟲劑或酒品等助燃劑,當年健康幼稚園火燒車案的駕駛座旁就因為放有瓦斯罐、噴漆等危險物品,才會一發不可收拾。
桃園檢方也訪談第一時間到場搶救的警員林光華與熱心的砂石車司機,詳細追問案發當時細節,同時要求國道警方擴大調閱事故點前方的監視影像,釐清遊覽車發生異常的確切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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