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8 01:41:35 經濟日報 記者吳秉鍇、宋健生/連線報導
分享台南市政府昨(17)日公布房屋標準單價調整案,平均調幅67%,雖低於原先外傳的120%且採三年漸進式調整,但追溯至2001年7月1日後設籍的新舊房屋均適用,約11萬戶房屋稅將因此增加。
前幾年因房地產價格飆漲,地方政府陸續調高房屋標準單價,從2014年起,包括雙北、高雄、桃園等先後實施,台南市今年跟進,下一個關注焦點是台中市政府動向。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副局長葉國居昨天表示,中市不動產評議委員會預計明年3、4月開會,檢討是否調整房屋標準單價。葉國居說,攸關房屋稅課稅多寡的房屋標準單價與地段率,每三年檢討一次,台中市已有20多年未調整。
台南市昨天公布最新房屋標準單價調整案並將從下月1日實施,分三年漸進式調整,調幅各為54%、65%、80%,平均調幅67%,並追溯至2001年7月1日後設籍的新舊房屋,為全國首例,預計約11萬戶的房屋稅將增加。
台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先前曾建議調漲120%,消息曝光後引發不小反彈。台南市稅務局表示,此次調整採漸進式,以減輕市民負擔,若以第一年的調幅來看,與其他五都比較是最低的。
台南市政府指出,台南市房屋標準單價自1984第一次訂定後迄今未調整,屢遭審計單位糾正;此外,中央也要求地方政府應適度調整非新建、增建或改建等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至合理造價的40%至50%。
以台南市一棟四樓透天房屋為例,目前每坪標準單價不到9,000元,與實際造價及市價相比明顯偏低,導致稅收不足以支應公共建設。 市府指出,為因應標準單價逾30年未調整,此次調整將適用自2001年7月1日以後設籍的房屋,但為減低衝擊,採較低標準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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