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5月15日 週五 上午5:50
中國時報【湯雅雯╱台北報導】
非農民禁買農舍!為解決農舍亂象,內政部和農委會將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未來農舍起造人和購買農舍承購人,都必須是農民,同時嚴格限縮農民認定資格,須投保農保、健保第三類(漁民、畜牧業者),或實際務農者;未來不具農民身分者都不能買賣農舍,但「繼承者」不在此限。農委會預計6月底公告施行。
投保認身分 或實際務農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法改為「管地不管人」,開放一般人可自由買賣農地,不少民眾買地變身農民,但更多的是投資客買地炒作農舍,在農地上不是種田,而是蓋房子,甚至以「買農地送農舍」規避法令,台灣農地價格被炒到連真農民都買不起。
雖然《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明文規定農舍起造人必須為農民,且根據母法《農發條例》的定義,農民是「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但15年來模糊空間大,很多人都是買了農地就變身農民。
陳保基說:「我老家屏東最偏僻農地,一甲地竟然要900萬元起跳,真農民要種40幾年水稻才買得起!」
陳保基認為,農地價格因為可以蓋農舍,已經嚴重扭曲,不僅年輕農民買不起,甚至嚴重影響農業未來發展,他請同仁調出資料分析,發現農舍起造人的保險資格,只有3成8具有農保或第三類健保身分,換句話說,超過6成蓋農舍的「農民」根本不具農民身分。
農委會決定,先把農民定義加嚴,明確認定農民資格僅3種,分別是投保農保、健保第三類(漁民、畜牧業者),或實際從農者,才叫做農民。換句話說,未來退休人士買了農地,沒有農民身分就不能蓋農舍,但農地繼承者可例外,不過仍須維持農地農用。
繼承須農用 買賣限農民
農委會還發現一大漏洞,超過6成農舍,蓋好就被轉賣,陳保基說,農委會決定修法,除了原本規定農舍起造人必須是農民外,未來也將規定農舍承購人必須具農民身分,這樣才能防堵農民蓋農舍,但蓋好不到3年就轉手給一般民眾當豪華民宅或別墅住。
陳保基不諱言,修法恐將遭遇強烈反彈,但現在農地已經飆漲到年輕人買不起、租不起地步,農委會預計5月底預告草案,6月底前完成修法,他呼籲中央、地方政府一起加把勁,落實執法,別讓台灣農舍變成吞噬農業發展的大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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