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8 21:51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金管會今(8)日表示,華南銀行辦理房屋貸款授信業務,涉有未建立借戶申辦文件覆核確認機制,以致炒房犯罪集團利用人頭戶偽造各種資料,向華南銀行詐騙房貸,因此,金管會決議開鍘,認為華南金內控內稽有疏失,處300萬罰緩、並命令解除違規分行行員。
金管會表示,華南銀行辦理房屋貸款授信業務,涉有未建立借戶申辦文件覆核確認機制,遭炒房犯罪集團利用人頭戶偽造各種資料、向銀行詐騙房貸,共計被騙房貸案34件、房貸總借款金額5.2億元,並已產生逾放金額2.7億元,等於無本金炒高房價後、再轉售賺取價差,華南銀卻未能察覺,直到檢調介入才爆發。
金管會認為,華南銀行未確實辦理不動產鑑價、總行徵授信審查內部作業程序未能落實發揮應有的制衡機制、貸後管理機制未臻健全及未就商品規畫建立完整審核流程及內部作業程序等,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另該行行員未依內部規定核對授信戶申辦文件正本,且私自塗改客戶資料以掩蓋其疏失,此行為有礙銀行健全經營之虞,因此,併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命令該銀行解除違規行員職務。
金管會表示,此炒房詐騙案,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對華南銀行核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命令該行解除違規行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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