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行訣五臟用藥法要》藥證(56)—硝石
【《本經》考證】
硝石,味苦,寒,無毒,主「五臟積熱,胃脹閉,滌去蓄結飲食,推陳致新,除邪氣」。
《本草綱目白話精譯本》認為此消石為「火硝」,辛苦大溫,有毒,其性上升。從之。
【《法要》考證】
著舌以通心氣(含硝石五錢匕)治「中惡,急心痛,手足逆冷者,頃刻可殺人,看其人唇舌青紫及指甲青冷者」。製用法有「共為極細末,啟病者舌,著散一匕於舌下,少時即定,若有涎出,令病者隨涎嚥下,必癒」。
按:西藥之硝化甘油舌下錠能藉由舒張冠狀動脈血管,增進心臟血液及氧氣的供應量而緩解心絞痛。二法所用藥物成份皆含N原子、所採方式皆置於舌下、適用症狀皆為急心痛,此三點完全相同。甄權云消石能「破血」,《別錄》朴消之「破留血閉絕」,可移為消石主治。
【藥證解析】
硝石藥證為「急心痛」,具「破血」之功。
【藥證鑑別】
硝石性味辛苦大溫,有毒,藥證為「急心痛」,具「破血」之功。
芒硝性味苦寒,無毒,藥證為「腹滿實」,具「逐固癖」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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