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兆勞退準備3月到位 企業急跳腳
20160102 | A2 財經要聞 記者譚淑珍、郭建志/台北報導
1.6兆退休準備金,雇主必須在今年3月底前一次提足,不但造成資金凍結、也對企業財務形成重大衝擊。工商團體為此趕在2016新年前、擴大結盟陣營聯名向行政院發出「求救函」,要求勞動部重新修定施行細則,回歸勞基法第56條由雇主「預估」提撥、而非一次提足,避免這波即將來臨的「準備金海嘯」。
1.6兆元,相當於台灣全年稅收總額,也相當於全年GDP的10%;更可供台積電在南京蓋十幾座12吋晶圓廠;如果用千元紙鈔推疊起來,大約是153座101大樓的高度,而這些錢將因勞動部的「公告」,全數凍結在帳戶裡。
2015年初勞動基準法三讀修正通過,其中第56條第2項,要求雇主在年度結束前需「估」算舊制勞退金專戶餘額,並「預估」可能退休的人,爾後在隔年的3月底前足額提撥。
工商團體指出,這項規定實質上是授予雇主得依員工實際退休情形自行「預估」應提足的
退休金;但是,勞動部之後公告修正的勞基法施行細則,則是「明確」要求雇主必須針對未來一年內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足額提撥。
勞動部的「公告」一出,工總、商總、工商協進會、科學園區及紡拓會等旗下廠商紛紛告急,因為以勞動部的要求一次提足,對國內廣大企業將造成程度不一的資金壓力;據指出,成立已久的廠商,多數需提撥數億元、甚至還有需一次提撥百億元的企業,對企業財務衝擊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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