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農地種電」千萬不可草率
2015-11-22 02:59經濟日報 社論
早自台灣工商業加速發展、每人所得明顯攀升伊始,農業相對所得偏低、務農意向低落,而成為愈來愈嚴重的問題,以至於農村年輕勞動力持續外移,農民年齡不斷提高,農業發展相對遲滯,甚至需要政府愈來愈多的補貼、扶持及保護手段,由全民共同負擔國內外的差價,才能勉強維持一個像樣的規模。
另一方面,隨著人口增長、家庭富裕及工商業擴張,有限的建地價格倍數上升,而在嚴厲的保護與管制政策之下難以變更用途的農地,則由於單位報酬率嚴重偏低以及供過於求,而價格低賤、乏人問津,卻讓老農個個懷抱一個夢想:有朝一日,時來運轉,透過土地重劃或公權力上下其手,低賤的農地可一變而為昂貴的建地,則能暴得厚利,宛如中了樂透彩,因而儘管農耕辛苦而收入微薄,仍死守這一張尚未開獎的樂透彩,等待好運降臨。
這樣的現實,乃醞釀出大批豪華農舍矗立稻田之中,汙染水源與土地、斲喪農田的怪現象。對這些將農田分割出售給達官貴人興建廉價豪華別墅的農民而言,這個政策即使難與中大樂透相比,也算不無小補,因而一旦真正愛護農業與農地者仗義發言,逼迫政府改過遷善時,乃群起抗命,競相支持擁護農舍的立委候選人,為維護其獲利機會而奮戰到底。
農村乃是多數台灣人民的原鄉,農民本是台灣社會最純樸善良的一群,演至今日這樣的慘狀,真正的根源就是主政者的庸懦無知、政策與管制的思慮落伍,尤其是完全忽視農民貧窮與農地低賤的原因,更不能採取有智慧且有效的對策徹底加以改善所致。只要一日主政者愚昧庸懦不能站在農民與農地的立場善謀對策,居民的痛苦與農地的流失即一日不獲紓解。
毛內閣最近主動提出一項農業光電專區規畫,要許多雲、嘉、彰一帶的「不適農地」建置太陽能發電設施,讓地層下陷或汙染嚴重幾乎難以收成的土地改種太陽能以提高農民收益。此一政策原規劃4,000公頃,其後在毛院長堅持發展農業優先的原則下,縮減到2,519公頃,但相對於台灣狹小的平地面積而言,這仍然是十分可觀的數字。
這一項已由院長拍板定案的政策一出,「不適農地」的主人自然擊節稱快,因為相對於未遭汙染也無下陷之虞的良田而言,其收益高出甚多,而且還無需櫛風沐雨辛勞耕作,故惟恐不能躋身其中。
對這一群幸運的農民及以農民為其主力的雲嘉彰地區候選人而言,這的確是一項德政;但亦有人指出,若只因是良田、地層下陷較輕微而無法置身其中而獲利,豈不要努力使良田變劣地、加速地層下陷,以爭取同樣的獎賞?如此簡單的邏輯,自當初的發想者到主管部會首長竟無一人想得通,則農民、農地與農業落到今天這片田地、經濟一瀉而下,又何足怪哉?
可是在規畫一經拍板定案又反悔收回,那原本有厚利的農民及地方政客豈肯善罷干休?值此大選緊要關頭,不僅將一片罵聲,而且又會激勵多少候選人誓死維護以爭取選票。有學者指出,應就種電所得課徵「種電稅」,以消弭道德風險。這確實是對症下藥之策,但值此選戰當前,課稅對象又是相對弱勢的農民,主其事者恐無此膽量侈言加稅,而且除非稅負夠重,無以平衡良田與種電廢地之間獲利的差距;這樣的重稅,又豈有可能通過實施?
由於這種種問題牽涉廣大又與選民的利益直接攸關,目前確實無法經由冷靜而理性的討論令其盡善盡美,因此,為今之計,首先就是以內閣乃至政權可能更迭為由,迴避如此影響重大政策;然後在適當的氛圍下,全盤檢討農地與農民政策,徹底改善農民的經濟地位與農地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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