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2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為協助金融機構因應數位化浪潮,行政院會昨(1)日通過金融科技創新方案,將祭出金融科技基金等四大措施全力推動。金管會主委曾銘宗預估,3至5年內金融業投資金融科技公司將可達50億元,促成30家金融科技新創公司成立,創造產業產值達千億元。
金融科技發展成全球趨勢,金管會已開放金控、銀行、保險可100%投資金融科技業,為加速發展,日前參考各國做法,提出「推動金融科技創新措施」,昨天在行政院會中通過。
鼓勵金融業投資金融科技
曾銘宗指出,金融科技業的公司類型包括大數據、雲端科技、機器學習、行動支付、自動化投資理財顧問、區塊鏈技術、生物辨識、介面設計、軟體研發、物聯網,以及無線通訊業務等。金管會已訂定金融機構轉投資金融科技業相關規定,金融機構可申請轉投資,透過異業合作以輔助金融業務發展,創新金融服務。
金管會先行推動4大措施
為因應金融科技化趨勢,曾銘宗說,金管會未來將進一步推出四大措施,日前已成立金融科技辦公室,未來將邀業界、學者專家及相關單位代表組成諮詢委員會,提供政策諮詢,預計10月20日可組成。
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也邀請相關單位或業者共同出資,成立金融科技推動基金,用於推動金融科技新創事業發展,目前初步2億元資金也籌組完成。
金管會也將成立金融科技育成中心,提供創意或創新技術交流、投資媒合、辦公場所及諮詢顧問相關輔導及協助,並准許相關金融機構共同投資成立大數據資料庫,利用資料庫提供創新基地之新創公司及金融機構共通資訊、技術與顧問服務。
將促成30家新創公司成立
曾銘宗預計這四大措施在3至5年內,可促成銀行、證券及期貨、保險等金融行業投資金融科技事業及公司達50億元,促成30家金融科技新創公司成立,及具國際競爭力的跨境產品與服務上市,並帶動金融、資訊科技關聯產業產值千億。
行政院長毛治國強調,推出金融科技是破壞式創新,一方面有其開創性會是將來趨勢;但另方面要注意副作用。
毛揆舉例,網路金融的推出,至今許多金融界的實體通路面臨縮減、關門等情形,在勞動力等方面需要處理,要求推動過程中要注意產業整體轉型過程必需做出的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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