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5年6月12日 星期五

周永康收賄1.3億人民幣 判無期刑不上訴

2015-06-12.聯合報.記者郭玫君╱綜合報導

中共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涉受賄、濫用職權及故意洩漏國家秘密罪,昨天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一審宣判處以無期徒刑,褫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財產。周永康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

新華社昨晚六點發布周永康一審判決的消息,周永康的貪腐罪刑細節也首度曝光。新華社說,周通過妻兒等收受近一點三億元人民幣(約六點五億台幣),濫權導致國家經濟損失十四點八六億多人民幣,並洩漏六份機密文件(包括五份絕密文件)。

稍後七點的央視新聞聯播播出周永康受審的畫面,從庭審片段可見,消失近兩年的周永康已不再是意氣風發的中共領導人,而是頂著滿頭白髮、面容消瘦憔悴的老翁,與過去容貌差異極大。

現年七十二歲的周永康是首位因貪腐面對審訊判刑的前政治局常委,也是中共十八大以來反腐風暴中落馬的最高級官員,打破「刑不上常委」的官場慣例。

周永康在中共高層權力圈有多重身分,包含秘書幫、石油幫、政法系及四川系等,是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反貪「打老虎」的指標人物。

法院認定周永康受賄,判處無期徒刑,褫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濫用職權罪則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故意洩漏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褫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周永康神色嚴肅的聆聽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丁學君宣讀判決,庭長問周永康有何意見表達時,周永康表示:「我接受檢方指控,基本事實清楚,我服從法庭對我的判決,我不上訴。」周並說:「我認識到自己違法犯罪的事實給黨和國家造成了重大損失,為此認罪、悔罪」。

2012 習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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