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5年5月15日 星期五

認定從嚴…非農民 禁買、賣、蓋農舍

作者:聯合新聞網/記者陳皓嬿 2015-05-15 聯合新聞網

為了解決農舍亂象,內政部和農委會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未來農舍的起造人和購買農舍的承受人,都必須是農民,也就是不具備農民身分就不能蓋農舍、不能買農舍,但「繼承」不在此限,真正落實農地農用。

未來只有真農民才可以蓋農舍。
為杜絕非農民蓋農舍、炒作農地價格,農委會將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明確定義「何謂農民」,以後只有投保農保的農民、投保健保第三類畜牧漁業業者,或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才算農民,才有資格買、蓋農舍;新辦法最快6月底上路。

過去農委會為讓便利農友,農業發展條例規範農民可在自有農地上蓋農舍,卻沒清楚定義怎麼樣才算農民,讓許多地產投機客,或想在鄉間有別墅的非農民,占用農地卻不耕作生產,還把地價炒高。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說,台灣農地價格被炒到世界前三高,青年想務農,最大門檻就是買不起或租不起地;以他老家屏東來說,一甲地竟要1500萬元,讓農友生產水稻一年只能賺20幾萬,買地成本要幾十年才能攤平,實在「種不起」。

農委會企畫處長曹紹徽表示,修法後,要真的從事農業生產的人,才可起造或買農舍,若該人沒有農保或健保第三類,縣市政府就會到其農地視察是否有生產作物,或請對方提出農產品銷售證明,確認農民身分。否則可依區域計畫法,開罰最低六萬、最高30萬元的罰款,且可連續開罰,直到改善為止。

以在花蓮有塊田的「假日農夫」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為例,若其要蓋農舍,曹紹徽說,他的田就要種滿作物,且平時要有人幫他把作物拿去賣,才能蓋農舍;若他因為公務繁忙或手受傷,導致農地荒廢,縣市政府需令其限期改善,例如請其他農友代為耕作。

曹紹徽認為,修法勢必引來房仲業者、投資客的反彈。但陳保基說,台灣農地不農用的問題嚴重,若不改善,要永續經營很困難,政府必須有強烈手段,才能讓農地價格恢復合理。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授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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