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7 12:21 文/記者張慶輝
歐盟日前宣布,所有新出廠的乘用車與輕型商用車(3.5 噸以下),都必須要配備有電子車身穩定系統(Electronic Stability Program,簡稱 ESP),而且將在明年擴大到所有類型的車輛。
歐盟宣布,所有新出廠的乘用車與輕型商用車,都必須配備有電子車身穩定系統,才可以上市販售,並且在明年將會擴大到所有類型的車輛。
截至目前為止,在歐洲地區售出的新車,ESP 的普及率已經高達 84%,根據歐盟的統計,ESP 這項技術推出以來,至少已經防止 19 萬起的意外發生,並且挽救了 6 千多個寶貴的生命; Bosch 底盤控制系統事業部的總裁 Gerhard Steiger 也表示,根據該公司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單單在 2011 年,ESP 就已經在歐盟區(當時為 25 國)防止 3 萬 3 千多次意外、和挽救了 1 千多條性命,其成效是顯而易見的。
關於 ESP 如何能達到車身動態穩定的效果,可以參照上面這部影片。
歐盟並不是最早強制標配 ESP 的國家,早在 2011 年 9 月時,美國和加拿大就已經強制要求所有重量達到 4.5 噸的車輛,都必須配備有 ESP,目前還有澳洲與以色列也列為強制標配,而日本、韓國、土耳其、俄羅斯等國家,也將在未來幾年內施行規定。
台灣為了施行相關規定,在車測中心也打造了操安測試道,得以測試與驗證相關配備的功能與安全性。(資料照,記者張聰秋攝)
至於台灣,按照交通部日前宣布的時程來看,必須要等到 2018 年才會施行相關規定,也就是說還得等上 3 年多,為此 ARTC 特別打造了操安測試道,用以測試與驗證新車的 ESP 安全性。
2014new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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