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2年9月18日 星期二

書評:叫魂,群體性瘋狂如何可能

劉擎為紐約時報中文網撰稿 書評


書評:《叫魂:1768年中國妖術大恐慌》(Soulstealers: The Chinese Sorcery Scare of 1768)
作者:孔飛力(Philip A. Kuhn) 哈佛大學中國史教授

2012年9月19日

“叫魂”是一種妖術,據說可以通過施法於受害者的姓名、毛髮或衣物來竊取他們的靈魂精氣,為己所用。盜來的靈魂會有奇異的效能(如用於加強建築物的強度),而被盜去了靈魂的人則會“失魂落魄”,乃至喪命。

1768年正當所謂“乾隆盛世”,關於這種妖術的流言在民間盛傳。年初始於浙江地區,幾個月間迅速蔓延,波及十二個大省(其人口總和超過兩億),爆發了一場公眾大恐慌。平民百姓人人自危,想方設法對付妖術;乾隆帝獲知後斷定背後暗藏着謀反的政治陰謀,隨即發詔書在全國的清剿妖術;而各級官府起初企圖息事寧人,爾後奉旨竭力追查妖案,捉拿“妖人”與“妖黨”。這場群體性瘋狂充斥着誤會、怨恨、誣告、陷害和報復,造成了無數冤假錯案,奪取了許多人的生命。最後,因為叫魂案無一可以作坐實,這場歇斯底里的大規模清剿運動也終結於不了了之。

哈佛大學中國史教授孔飛力(Philip A. Kuhn)重新挖掘這段陳年往事,通過翔實的史料考據與社會政治學的分析寫就《叫魂:1768年中國妖術大恐慌》(Soulstealers: The Chinese Sorcery Scare of 1768)一書。1990年發表之後很快成為海外漢學界的一部名著。由陳兼與劉昶合作翻譯的中文本於1999年首次出版。2012年4月上海三聯書店推出了新版中譯本(新增長達30頁的“翻譯札記與若干斷想”),初印六千冊,兩個月後就加印3萬冊,相關的書評紛紛見諸公共媒體。一部史學著作成為暢銷書,這是一個有意思的現象,聯想到劉昶提到的一個細節就更令人玩味——孔飛力見到他的第一句話就是“我這本書也是寫今天的中國,中國人看得懂嗎?”(劉昶當即答道“當然看得懂”)。這樣一部史學著作為何在今天會引起公眾的興趣?作者提到的“也是寫今天的中國”到底是什麼意思?

初看起來,250年多前的這場妖術鬧劇完全匪夷所思,與當今科學發達、思想昌明的社會似乎毫不相干。但藉助歷史之鑒,我們得以勘察那些促發群體性瘋狂的三種結構性要素:似是而非的觀念信仰,恐懼暴戾的社會心態,以及超越法治的非常政治機制。這些要素一直潛伏在歷史的暗流之中,至今仍然驅之不散。一旦它們在特定的時機中匯合起來,大規模的歇斯底里還會以各種不同的形態重新上演。

首先,相信鬼神、妖術,以及身體與靈魂可以分離,這些特定的“超驗觀念”在叫魂案中發揮着重要的作用。有一位鄰居突然死去,有一個異鄉人曾在此路過,要在這兩件事情之間建立“叫魂至死”的因果關係,必須依賴一種特定的文化觀念。在今人看來,這種觀念完全虛構,是不可理喻的迷信,因此叫魂之類的群體性瘋狂只可能發生在愚昧的古代社會。但是我們不要忘了,任何特定的觀念都是一種“文化建構”,其“真實性”並不完全取決於物理意義上的可驗證性。只要當事人信以為真,這種觀念就會在特定的條件下產生巨大的力量。近代歷史上曾有人篤信“刀槍不入”的中國神功,而就在不太久遠的過去,我們也曾相信“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的科學奇蹟。

文化觀念本身,無論多麼離奇怪誕,也只是群體性瘋狂的必要(卻非充分)條件。使瘋狂成為可能的另一個要素是失常的社會心理,尤其是過度的恐懼義憤仇恨。而社會心理又是社會現實狀況的產物。孔飛力指出,叫魂案發生在近代中國的前夜,“社會上到處表現出以怨怨相報為形式的敵意”。在這個“被人口過度增長、人均資源比例惡化、社會道德墮落所困擾的社會”中,“人們會對自己能夠通過工作學習來改善自身的境遇產生懷疑。這種情況由於腐敗而不負責任的司法制度而變得更加無法容忍,沒有一個平民百姓會指望從這一制度中得到公平的補償。在這樣一個世界裡,妖術既是一種權力的幻覺,又是對每個人的一種潛在的權力補償”。在孔飛力的筆下,這是一個“鍍金的盛世”,潛藏着敵意恐懼的社會心理。民眾為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與財產而擔驚受怕,時而將攻擊用作防衛的手段,於是“任何人——無論貴賤——都可以指稱別人為叫魂犯”。官僚為保全職位晉陞而憂心忡忡,竭盡全力揣摩迎合上司的意圖。而乾隆帝則恐懼妖術背後的有“漢化”謀反的陰謀。

除了文化觀念與社會心理的條件之外,群體性瘋狂大規模的急劇爆發還需要另一個要素:非常規的政治機制。正是因為乾隆疑慮大清王朝對於漢人的正當性,他對“妖術”竊取髮辮極為敏感,從中聞出了“謀反”的氣息,隨即將妖術定位“政治罪”。他以此打破官僚系統的常規治理程序,啟動了“政治清剿”的非常機制。但這種非常時刻創造出無序競爭操縱利用的空間:“一旦官府認真發起對妖術的清剿,普通人就有了很好的機會來清算宿怨謀取私利。這是扔在大街上的上了膛的武器,每個人——無論惡棍或良善——都可以取而用之。在這個權力對普通民眾來說向來稀缺的社會裡,以‘叫魂’罪名來惡意中傷他人成了普通人的一種突然可得的權力。對任何受到橫暴的族人或貪婪的債主逼迫的人來說,這一權力為他們提供了某種解脫;對害怕受到迫害的人,它提供了一塊盾牌;對想得到好處的人,它提供了獎賞;對妒嫉者,它是一種補償;對惡棍,它是一種力量;對虐待狂,它則是一種樂趣。”

但這一切並不是古代中國人所有,也不能簡單歸咎於愚昧無知“國民性”。群體性瘋狂是特定的文化觀念,社會心理與政治機制在特定條件下發生的協同效應。綜觀歷史,在西方有歐洲中世紀晚期對女巫的殘殺,有美國麥卡錫主義對“共黨分子”的迫害;在中國近現代歷史上,遠有“義和團運動”近有“文化大革命”。這些歷史事件當然有其更複雜的面向,但其中都涉及群體性歇斯底里的現象,它們都以特定的“迷信”或意識形態為前提,都被恐懼與義憤的社會心理所推動,也都在啟動了非常規的政治機制之後突發蔓延。

在撰寫這篇文章的時刻,中國幾十個城市正在爆發聲勢浩大的反日示威抗議。“愛國保釣”本來是正當的公民行動。然而,在反對日本右翼勢力的抗議活動中,有一部分竟然演變為針對中國同胞的人身與財產的“打、砸、燒”暴力,似乎令人難以置信。實際上,這種暴力仍然依據特定的觀念建構——將“使用日貨”與“賣國行徑”相等同,這種“邏輯關聯”與叫魂致命的觀念相比,或許少了舊日的“迷信”,卻同樣蒙昧荒誕。而促發這些瘋狂舉動的社會心理是越來越嚴重的不滿、鬱悶、恐懼和義憤,滋生於一個缺乏平等、正義和法治的社會環境。這些暴戾之氣只有借用愛國這個安全而正當的名義才得以宣洩。

但除此之外,還有一個“缺失環節”(Missing Link)令人玩味。中國法律明文規定,舉行任何遊行示威都需要提前申請並獲得批准(實際上被批准的情況極為罕見)。在這樣一個國度中,竟然有幾十個城市同時爆發相當規模的遊行抗議活動,如果沒有一種超越常規治理的特殊政治機制在起作用,這一切是難以想像的(儘管目前還很難辨析這一機制究竟是什麼)。

250多年過去了,遙看《叫魂》所講述的那段群體性瘋狂事件,我們或許會以文明的驕傲鄙薄古人的矇昧無知。但未來的中國歷史學家若是回望我們時代種種不可思議的現象,不知道是否也會生髮出相似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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