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2年2月5日 星期日

將課征空地稅 總面積達一萬八千公畝


北市尚未建築空地
將課征空地稅 總面積達一萬八千公畝
超過保留額一萬公畝將予征收

【本報訊】
台北市空有土地決將課征「空地稅」,超過地主保留額部份予以征收。市府已調查完畢,全市尚未建築空地總面積有一萬八千公畝,超過保留額部份有一萬公畝。

地政科代理科長郭曉鐘昨(廿六)日在市府記者招待會中報告稱;依照修正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第卅八條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私有未建築用地面積最高額以十公畝(約三○○坪左右)為準,本市前於民國四十七年奉令開始辦理限制私有土地面積,除本市實施都市平均地權範圍內,當時被劃為禁止建築之新生南北路以西地區以外,其餘新生南北路以東部份均經劃入限制私有土地面積範圍,上項限期已於本年六月三日屆滿,本市業經再行逐筆調查是項未建築用地,現該項調查完竣其成果亦已統計完畢,凡此項限制期滿後尚未建築使用之土地即應加課空地稅,倘所有面積超過十公畝部份,其超過部份且得予以征收,放領給需用土地之人建築使用。至本市現已開放准予建築之新生南北路以西部份之私有土地暨本市新近解除之「三七五」租約之私有土地,亦經分別派員調查實地使用情形完竣,其仍未建築使用者,均於本年六月底前以書面,通知限於二年內自行建築或自行出售,否則其超額土地亦將予以征收放領與需用土地之人建築使用,俾使地盡其利,而增進都市發展。

本市私有未建築土地面積(以土地所有權人住址為準)計有:雙園區九二七、三九○五公畝,龍山區一二三九、八二三六公畝,城中區一八三○、○五一三公畝,建成區一三四五、○二七九公畝,延平區一九三二、七九一八公畝,大同區五八一、四一○四公畝,中山區二三一四、二四九二公畝,外縣市一五五三、八九三八公畝,合計一八二一九、四八五○公畝。

私有土地扣除十公畝後超額未建築地面積計有:松山區二○二○、○七三六公畝,大安區八九五、三九○八公畝,古亭區三九三、四一○五公畝,雙園區四一三、四八九九公畝,龍山區五八一、六四五一公畝,城中區一、一九○、二二四○公畝,建成區八五八、○二六六公畝,延平區一、一六二、七四八六公畝,大同區二六一、八四七八公畝,中山區一、二一○、六五八九公畝。外縣市七○九、二九九九公畝,合計九、九六九、八一五七公畝。

【1961-08-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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