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1年8月16日 星期二

吃藥,怎麼會過敏呢?

藥劑部   陳姵蓉 藥師(100年8月)

就診時通常醫生都會詢問:「是否有對什麼藥物過敏?」,請不要輕忽這個問題。

藥物過敏輕則皮膚紅腫、發癢、起疹子以及嘴唇腫脹,嚴重的話也可能造成生命危險。為什麼會發生藥物過敏的反應呢?過敏反應簡單的來說,就是為保護身體的免疫系統,對於侵入體內的外來物質啟動一連串的免疫反應,目的是要消滅或排出這些外來物質。而這些外來物質可能來自我們所塗抹的、吃進去的或是注射進入體內的藥物,所引起的一系列非預期性的不良反應則稱為藥物過敏。藥物過敏反應通常與接受藥品的劑量多寡以及藥理作用無關,僅只誘發於少數特異體質病人身上,其傷害的程度亦可能因為遺傳、性別、年齡、用藥史以及疾病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過敏反應有可能在第一次接觸藥物時並不會發生,而是再次接觸藥物後才發生過敏反應。因此使用某種藥物而未發生過敏反應,並不代表未來不會發生。因此民眾在服用藥物之後,除了注意疾病症狀是否有緩解之外,也要特別注意是否有過敏反應產生。藥物過敏依據發生的時間,可分為立即型,發生在接觸藥物後一小時內。加速型,則發生在一小時以後以及三日內。或延遲型,發生於第一次接觸藥物的三日以後,有可能在數十天後發生。

常見的過敏症狀有:皮膚紅疹、蕁麻疹、眼睛癢、咳嗽流鼻水、嘴唇腫、舌頭腫、臉腫等,較嚴重的反應可能會發生呼吸困難、血壓降低、心跳減緩等,甚至造成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Stevens Johnson Syndrome,簡稱SJS)。

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初期表現可能是發燒、結膜炎、咽炎及搔癢等類似上呼吸道感染症狀,通常維持一到三天,也可能持續至三週,容易被忽略;嚴重者全身會起水泡,包括眼、嘴、生殖器等黏膜潰爛,有如燙傷一般,症狀嚴重者甚至會引起器官衰竭。因此服藥後的一個月內,都應該持續注意是否有不良反應發生,如果有發現任何疑似藥物過敏的情形,應該立即停止服用或使用藥物,將所有曾經使用過的藥物保留,並且攜帶藥物立即回診,停藥有助於減輕病情。

一般而言,任何藥物都有可能會引起過敏,以下的藥物則是較容易發生,例如:抗生素、胰島素、顯影劑、鴉片類藥品、治療痛風的藥品、抗癲癇藥、阿斯匹靈及非固醇類抗發炎藥等。大部分的過敏反應具有特異性,也就是只會對某些藥物產生過敏,因此在治療上若改用其他作用類似的藥物取代,應就可避免過敏反應發生。但是,有些人可能會產生「交叉過敏」,雖然與首次發生過敏的藥物不同,由於在化學結構上與先前發生過敏的藥物相似,同樣也會發生藥物過敏反應,常見的如盤尼西林(penicillin)和頭孢菌素類(cephalosporins)的抗生素、阿斯匹靈和非固醇類抗發炎藥。

由於藥物過敏大多與個人特異體質有關,較不易事先預防,但可以避免再次發生。所以提醒曾經有過藥物過敏經驗的民眾,別忘了記錄下藥物的名稱(包括學名和商品名),看診時一定要告知醫師自己對那一種藥物過敏,主動提醒醫師自己的藥物過敏史,避免再次處方相同的藥物。同時,領取藥品時,主動向藥師詢問藥品的種類、作用及用法,再次確認是否有相同或類似曾造成過敏成分的藥物,以保障自身的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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