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1年6月4日 星期六

依賴「房價所得比」 永遠買不起


by 財子學堂 on 2011/06/04 01:38

房價所得比永遠創新高
「房價所得比再創新高!以台北市的平均房價計算,北市房價所得比為14.3倍,也就是說,平均台北市民得不吃不喝工作14.3年才買得起的房子。……目前不是購屋好時機」。

相信關心房地產的民眾每年都會被如此聳動的新聞嚇好幾回。說真的,我聽到這類的新聞都有點煩了。因為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雖略有起伏,長期趨勢卻是一路上揚,因此新聞朋友每年只要改個數字,台北市民就由工作96年Q1的8.1年不吃不喝,變成99年Q4要不吃不喝工作14.3年才買得起的房子。

試問,聽了不煩嗎?如果相關單位無法提出因應之道,「房價所得比」這個指標又有何意義?

「房價所得比」是以「購買房屋總價 ÷ 家庭年所得」(正確點的定義應該是「房價中位數」除以「家戶所得中位數」,今天討論概念,不嚴謹地研究公式定義)。

依政府99年Q4住宅需求動向調查」資料顯示,台北市房價所得比是14.3倍,一戶30坪的住宅平均總價為1500萬元,台北市平均家庭年收入為105萬元( 1500萬 ÷ 14.3 =105萬)。

就趨勢分析,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自96年Q1的8.1倍一路上揚到99年Q4的14.3倍,如果要符合部份學者觀察國外實例後所稱,合理房價年所得比應為四至五倍,代表可能有兩種情況應該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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