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2010-12-10 05:45:15 AM 標籤: 奇美電子
【大紀元12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良知台北10日電)奇美電子因涉及聯合壟斷液晶面板價格,遭歐盟重罰 3億歐元。鴻海董事長郭台銘與奇美電董事長廖錦祥等人今天下午赴歐洲經貿辦事處溝通,提出 5大質疑,希望歐盟正面回應。
郭台銘、廖錦祥下午在經濟部常務次長黃重球陪同下,拜會歐洲經貿辦事處處長李篤,進行約 2個小時的溝通。
郭台銘於會後表示,前天晚上從電視上得知奇美電遭到這麼重的罰金,本來以大股東立場不適合發言,但因鴻海在歐盟有多項合作,也是在歐洲投資最大的公司之一,所以應廖錦祥的要求來與歐洲經貿辦事處溝通,希望能讓奇美電有機會針對判決相關內容進行瞭解及說明。
郭台銘指出,今天溝通的重點是向歐盟強調,奇美電目前是新奇美,和2001年10月至2006年間涉及聯合壟斷液晶面板價格的奇美電是不同的法人,歐盟當初同意群創與奇美電合併時,並未告知奇美電面臨罰金的問題,歐盟在處分過程中有必須釐清的爭議。
此外,郭台銘多次強調,歐盟的處分在法律層面上應先通知被處罰人,但奇美電至今並未收到任何文件,違反一般法律作業常規,影響股東權益。
郭台銘表示,與歐洲經貿辦事處溝通的另一項重點,在於瞭解罰金的計算方式,包括交貨數量及金額等;郭董質疑,2001年至2006年間奇美電產量並非最大,為何罰得最重?
郭台銘強調,奇美電以前最大的客戶是韓國的三星及LG,奇美電賣給三星及LG再出貨給歐洲的面板,此次好像也計算在奇美電的數量內,這部分也希望歐盟提出解釋。
由於2001至2006年間,包括捷克、斯洛伐克、波蘭等國均尚未加入歐盟,郭台銘今天也就此認定問題及計算基礎,與歐洲經貿辦事處進行攻防,希望歐洲經貿辦事處能代為向歐盟協調,希望獲得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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