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團體每月申請領用有機培養土,以50公斤為上限;私人領用以5公斤為提領上限。機關團體每月申請領用有機培養液,以100公升為上限;私人領用以20公升為提領上限。
設籍臺北市市民欲申請有機培養土(液),請先以電話28360050轉分機461或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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