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

2010-01-12 簽ECFA10年內 兩岸九成商品互開放

 簽ECFA10年內 兩岸九成商品互開放

2010/01/12 06:00

海基會刊物自爆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馬政府將ECFA說成無限美好,但海基會自家刊物清楚指出,按世貿組織架構,ECFA屬過渡協定,無強制性。通常在十年內,兩邊須完成約九成的商品服務免關稅,台灣與中國將互相大幅度開放市場給對方。

所以,包括馬英九與幾位閣員拍胸脯保證「任內」絕對不會開放如農產品、陸勞等承諾,將禁不起時間的檢驗。

海基會最新出版的「兩岸經貿月刊」,委由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建甫等學者撰寫的「MOU簽訂後對兩岸金融合作之影響」一文,另論及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可避免被邊緣化衝擊,但坦言長期而言,兩岸須相互開放市場。

馬政府宣稱今年上半年推動簽署ECFA,但一面倒只宣揚好處,還打算找人代言,刻意美化。代表官方與對岸談判的海基會的公開刊物,則約略透露ECFA所帶來的負面影響,證明馬政府把ECFA包裝成有利無弊,不攻自破。

另外,文中提到下月中將實施的兩岸MOU(金融監理備忘錄),只是讓金融業者獲得進入中國市場的入場券。要等到金融服務業納入ECFA服務貿易早期收穫清單,入場券升等成VIP券,台灣業者才享有「優於」外資的待遇。

對兩岸金融開放,海基會刊物在文中除提到過去官方經常宣稱的好處,如陸資流入活絡台灣股市;陸銀可提振市場就業率;我銀行業可在中國市場獲利;以及增加台商於中國大陸的融資管道。

在衝擊面方面,第一點便是「聯徵資料立即開放,產生不對等競爭」。文中認為台灣的聯合徵信中心機制,發展較久且健全。資料包含台灣居民、公司或其關係企業的信用與金融所有往來紀錄,並且隨時更新。

簽訂MOU後,中國的銀行來台營業,就取得台灣「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會員資格,即能分享聯徵資料。將來大陸銀行在台分行就可對台商在台母公司進行徵信;但台灣銀行業對中國企業、個人徵信卻難以落實。

其次,兩岸的金融資產規模難比擬,勢必擠壓我銀行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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