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7 06:00
〔記者邱燕玲、曾韋禎、施曉光/台北報導〕馬政府有意在CECA簽署後再送立院審議,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強烈主張必須「先審後簽」,既能消弭社會疑慮、促進朝野和諧,立法院決議也能當政府談判靠山;若「先簽後審」,極易流於形式。
王質疑:事後監督有什麼用
王金平就質疑,「事後監督有什麼用?簽都簽了,你又能怎麼樣?」只是讓立院淪為形式上的監督而已,不如簽署前在立院好好討論,讓協定內容更被人民接受、了解。
王金平表示,CECA一旦簽署,就是執政黨的政策,「難道國民黨立委在立院會推翻掉它嗎?」
王金平說,他曾提醒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像這種引起社會關注的議題,應向社會大眾告知具體內容,讓大家討論、了解,行政院也應送「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條例草案」到立院審議,立院也應成立「兩岸事務因應對策小組」,行政、立法部門可在小組交換意見,這樣對台灣、人民、兩岸有利的方案就會清楚呈現。
立委:社會先有共識再來簽
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毅批評,簽署後才送立院審查,正是江陳四項協議模式翻版,民進黨團絕不接受如此惡霸專斷的做法,CECA簽署前必須送立院充分討論,重大決策還須交付公投。
立委黃偉哲質疑,江陳四項協議、CECA都先簽後審,難道未來和平協議也要排除國會參與?這凸顯馬政府的傲慢。
涂醒哲批評,這是非常不尊重的做法,若立法院不予通過,難道要對中國毀約?CECA應尋求社會共識後再簽。
國民黨立委吳清池主張,政府與中國簽訂CECA是重大政策,應先送立院同意後再簽署,才能降低社會疑慮。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林鴻池建議,政府擬定CECA內容前,應讓在野黨與社會參與,形成共識後與中國簽定,再送立法院審議,阻礙才會比較小。立委吳育昇則認為,國與國簽約程序本來就是先簽後審,只是因為對象是中國,才會引發爭議。
經濟部313起北中南辦研討會
〔記者曾慧雯/台北報導〕為了讓外界更瞭解CECA(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的內容與利弊,經濟部國貿局決定自三月十三日起,在台北、高雄、台中三地舉辦一系列「全球經濟區域整合及兩岸經濟合作展望」研討會。
官員表示,將邀請六大工商團體、智庫、學界,以及國內各黨派領袖或民意代表共同出席交流,研討會中將做簡報並分析CECA的利弊得失、形式與如何簽署等。官員分析指出,簽署CECA後的好處包括關稅降至零,我國產品外銷較有競爭力,但兩岸市場必須互相降稅,我國部分產業也勢必受到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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