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2004年8月20日 星期五

由豪又吃”1”張通緝令

陳由豪又吃”1”張通緝令
大選前指控張清芳關說台電大潭電廠開發案
遭張控告誹謗 屢傳不到

【2004-08-20/聯合晚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在2004年總統大選前夕,隔海放話,指控民進黨立委張清芳關說東鼎公司的台電大潭電廠開發案,遭張控告誹謗,台北地檢署選後屢傳陳由豪不到,對陳發布通緝,連同台北地院稍早對他發布通緝,目前滯美的陳由豪,共「獲」兩張通緝令。

陳由豪於今年3月在美國舉行記者會,聲稱曾在民進黨「大老」的引荐下,前往官邸向第一夫人吳淑珍致贈600萬元政治獻金,另外,他也指控張清芳就台電大潭電廠開發案,指使特別助理陳文豊向東鼎公司的人員關說、施壓,張清芳認為被抹黑,為求自清,控告陳由豪誹謗。

台北地檢署偵查後,多次傳訊陳由豪,他都未出庭,由於陳的逃亡事實具體,檢方認已無繼續傳喚必要,日前依誹謗罪對他發布通緝,追訴時效為5年。

此外,檢方偵辦東華案時,指控陳由豪與妻子林富美涉嫌挪用東華資金8億餘元,涉及背信罪,將兩人一併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陳也未到案,於是被法官依背信罪通緝,通緝時效為10年。

【2004-08-20/聯合晚報/15版/綜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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