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99年12月4日 星期六

農地建農舍 民進黨有條件同意

農地建農舍 民進黨有條件同意
主張制定配套法律後才能興建 規範較國民黨版嚴格

【1999-12-04/經濟日報記者蔡詩韻∕台北報導】

民進黨版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出爐,同意有條件開放新購農地興建農舍,並應在一年內制定配套法律後,才能開始興建農舍。民進黨也主張農地應由總量管制改為分區管制。

農發條例修正案中,新購農地能否興建農舍成為爭議焦點,經過半個月的整合,民進黨立院黨團在舉辦過黨內農業政策擴大會議後,確定原則開放興建農舍,但應有嚴格配套立法的決議。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陳其邁說,經過多年討論,民進黨原則上支持農地買賣自由化,並開放農舍興建,但應加入農發條例通過一年後,應完成相關配套法案立法,限定已興建農舍的農地不得再分割,並落實農地農用,維護農村風貌,與國民黨老農派立委推動的版本相比,有較嚴格的規範。

此外,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集人李應元也表示,農發條例修正案總量管制缺乏專業考量,對農業發展將產生負面效應。民進黨主張,農地應維持原來分區管制制度,釋出非重要農地進行開發,主要農地則須有嚴格的管制措施,避免破壞生態,不利農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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