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99年11月25日 星期四

信用卡預借現金利率40%

【1999-11-25/經濟日報 記者黃登榆∕台北報導】

信用卡已經成為一般人常使用的支付工具,有些人臨時急需用錢,也會利用信用卡預借現金。但萬泰銀行信託部協理吳大鼐警告,信用卡預借現金利率可能高達40%,若非有急用,最好少用。

信用卡預借現金的實際支付利率竟然高達40%,這是怎麼算出來的?

吳大鼐說,不少發卡銀行的信用卡預借現金利率在19.71%,然而,每次動用需付手續費,通常是以每筆預借現金金額乘以1.5%,再加上現金150元,也就是說,每次以信用卡預借現金借10萬元,須付1,650元。

吳大鼐指出,通常會動用到信用卡預借現金的人,很可能會使用循環信用額度,也就是說當下一期帳單到期時,借款人可能會先償還最低應繳金額。 以借10萬元為例,最低應繳金額只有5,000元,剩下的9.5萬元又以19.71%的信用卡循環信用利率來計算。所以,如果持卡人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又未能在當期帳單寄來時繳掉借款,貸款利率累加的結果,會造成信用卡預借現金的實際支付利率高達40%,相當驚人。

因此,銀行理財專家建議,持卡人應儘量少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除非有急用時才動用,如果真要動用信用卡預借現金,也應該儘速還款。 如果持卡人還款能力較薄弱,必須過二、三個月才能還款,就最好不要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

銀行指出,客戶應衡量自己的還款能力,以及收入進帳的時點,再決定動用何種理財工具。例如可以使用綜合存款透支,即先在銀行開立一個綜合存款額度,假若臨時需要用錢,又不願意將定存解約,可以存單質借方式透支現金,利用金融卡也可迅速到提款機透支領錢。

另外,萬泰銀行推出創新金融工具「喬治與瑪莉卡」,只要在銀行開立額度,申請到這張救急現金卡,需要用錢的時候就可以拿「喬治與瑪莉卡」到提款機領錢,每次動用須交手續費100元,日息為萬分之5(年利率約18.5%),好處是可以隨借隨還。

【1999-11-25/經濟日報/7版/個人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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