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96年2月15日 星期四

市府人員檢視初步認為結構還很堅固


財神酒店 應無安全顧慮

【1996-02-15/聯合報 記者楊金嚴/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祕書長廖正井昨天召集相關單位研商仁愛路財神酒店處理方式,初步認定大樓外的廣告未經事先申請,將由警方依法取締,市府在過年後將聯絡鴻源破產管理委員會人員,協調處理方式。

昨天上午九時多,建管處使用管理科人員到財神酒店,檢視建築結構,初步認為大樓結構還很堅固,應無安全顧慮,環境也相當乾淨.,大樓內一名管理員告訴建管人員,目前大樓由一家廣告公司,向台北地方法院的原破產管理委員會承租外牆廣告,公司派人在大樓負責內部的安全衛生。

使管科科長謝國璋指山,市府正尋找大樓負責人出面解決問題,不過破產管理委員會和廣告公司老闆目前人都在國外。

昨天近中午,祕書長廖正井召集建管處、法規會、財政局、警察局等單位會商財神問題.,廖正井指出,陳水扁市長在里長座談會,及一些場合遇到市內不少企業界人士,都曾向陳水扁反映,指在仁愛路這麼好的地點,卻有一棟建築任其荒廢,無人管理,和周邊景觀太不協調,才要求市府組成專案小組,全力推動改建事宜。

會中警察局人員指出,天樓外面的廣告沒有依程序申請,另外整棟大樓因為面積太大、樓層又多,已成治安死角,有必要進一步管理.,建管處指出,兩年前因為外牆的磁磚經常掉落,已要求業者將外牆的磁磚全拆除,依建築法規定,須進行結構鑑定,確定是危樓後才能拆除。

法規會指出,因為鴻源的投資人有十多萬人,未來處理實在很困難;至於未來是否可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中的九十五條之一,「本規則使用分區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經本府認為有發生違反環境保護法令,或有礙公共安全、衛生安寧或公共利益之虞者,本府得禁止之」規定將大樓拆除,交由發展局進行研究。

【1996-02-15/聯合報/14版/綜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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