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95年9月29日 星期五
先說抓錯人 招認又翻供 帶路去挖屍 又故意誤導
黃春棋飾詞狡辯 難瞞法眼
先說抓錯人 招認又翻供 帶路去挖屍 又故意誤導
【記者陳一雄、王汝聰/台北報導】
綁架黃春樹勒贖撕票的嫌犯黃春棋,廿五日晚上被捕之後,曾試圖以各種辯詞,說警方抓錯了人。不過,因他的說詞經不起考驗,反而讓警方更相信他涉案。前天警方借提他偵訊時,他又謊稱被害人的屍體埋在林口海邊,等警方人員將他送回士林地檢署時點,他又向檢察官翻供,說他沒犯案。直到昨天上午他自認無法再瞞騙下去,才帶警方到確實的埋屍地,挖出黃春樹的屍體。
黃春棋在初訊時稱,被查扣的大哥大電話是他的,他是使用那個公用電話打電話給他李姓女友。但警方找到他的李姓女友查證,發現沒有這回事,進一步追問,黃又訛稱當時打電話給牌友,大哥大電話是女友的。警方調出內壢文化路這具公共電話的通聯紀錄,發現黃春棋被逮前一分鐘,有人利用這支公用電話打了兩通電話,給在桃園火車站等候交贖金的黃春樹妻子。警方並將歹徒動贖的錄音,讓黃春棋的李姓女友聽,李女指認就是黃春棋的聲音。
針對警方的質疑,黃春棋改口供稱,他「聽說」是電玩店的「小胖」陳憶隆和徐自強兩人綁架了黃春樹。警方於廿六日晚上前往徐自強、陳憶隆兩人可能出入的地方埋伏,但沒有斬獲。
警方基於這些懷疑,認為黃春棋涉嫌重大,於廿六日晚上將他依擄人勒贖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李玉卿訊問後,也認為黃春棋涉嫌重大,下令將他收押禁見。
二十七日上午,警方借提黃春棋偵訊,將相關事證提示黃春棋,指他仍「未說實話」,再經一番開導,黃春棋才供出,他和陳憶隆、徐自強共同綁架黃春樹,而且黃春樹已被陳、徐二人持開山刀砍死,埋在林口海邊。不過,當警方將他還押到士林地檢署時,黃春棋又翻供,說他沒犯案。
昨天上午,警方按黃春棋的原供詞,帶他到林口海邊找屍體時,並沒找到他所指的地點,此時,黃春棋又指稱,埋屍的地點不在林口海邊,而在汐止汐萬路三段底的山上。
黃春棋帶警方人員從汐萬路三段轉進新山夢湖,再經一段轉折山路,黃帶警方走進一條用建築廢料舖成的小路。到了路的盡頭,黃默默無語。警方以為黃又在欺騙,只好帶黃返回內湖響分局。不料,回到分局時,黃又開口向警方表示,剛才去的地方,確實就是埋黃春樹屍體的地方。
警方再度回到廢料小路,黃春棋指著山溝凹處,要警方挖屍體。警方和葬儀社人員下去一挖,很快就挖到一雙用手銬銬住的人手,確定黃春樹已經被害。
專案小組立即請來黃春樹的家屬,到現場指認,而台北市警察局長黃丁燦、副局長劉勤章等人趕到現場,稍後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李玉卿也偕法醫到場相驗。
【1995-09-2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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