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86年12月9日 星期二

中美菸酒談判昨天達成協議 美國菸酒自明年元旦起進口

美方取消對我國301條款報復案

【1986-12-09/聯合報 台北訊】

中美雙方昨天達成菸酒進口我國協議,自明年一月一日起,我國開放美國香菸、啤酒、葡萄酒(含香檳酒)及各種水果淡酒進口;歐市各國菸酒進口也將完全比照適用。同時,美國也自動取消對我國採取三○一條款報復案。

行政院新聞局昨天舉行記者會,宣布中美菸酒談判已達成協議的內容,財政部長錢純在會中強調,中美經貿關係一向密切,為了維持繼續和諧發展,避免發生貿易摩擦,我方終於與美方達成協議。

根據協議,美國香菸在我國的公賣利益每千支新台幣八百三十元,相當於一包十六點六元,遠低於我方過去的底線,甚至也低於最後一次菸酒談判時美方所要求的每包二十元,顯示在提出三○一條款報復案後,協議條件比前更嚴苛。

財政部長錢純在記者會中表示,美國香菸的合理成本每包為十五元左右,外加每包十六點六元的公賣利益,今後美國香菸在台每包售價應為新台幣卅二元左右。

昨天達成的協議內容要點如下:

--公賣收益稅:香菸每千支新台幣八百三十元,葡萄酒每公升新台幣一百十九元,啤酒每公升新台幣三十元,淡酒每公升新台幣四十五元。

--廣告及促銷活動:除銷售據點及特別促銷活動外,酒類部分僅限於雜誌及報紙廣告,香菸部分則僅限每一製造廠商每年可在雜誌刊登廣告一百廿則。--產品標示:依照國際慣例及我國有關法令規定辦理。酒類標示成分,保存日期可免;香菸警語的大小、字體、部位及內容,完全比照長壽菸。

最後的菸酒協議,我方做了大幅度的退讓。菸酒談判前後一共五次,第五次談判,美方對香菸計價要求是每包二十元,我方堅持二十五元,因差距太大,未能達成協議。可是昨天的協議內容,卻急轉直下,我方不但未能守住最後底線,甚至也打破美方在談判中的底線。

【本報華府八日電】白宮已經在今天中午正式宣佈取消對中華民國進行三○一條款的報復行為,因為中美菸酒談判已在稍早達成協議。

【1986-12-09/聯合報/01版/第一版2】

1986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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