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83年1月23日 星期日

 竹幕傳真 大陸的 三輪車夫

【叔華】

【1983-01-24/聯合報/12版/萬象】

在大陸城市中,以勞力換取工資而平均學歷最高的職業為何?說起來可能令人不敢相信,竟然是拉三輪車的。

據一些來自大陸的華僑表示,自從北平、上海等大城市開放三輪車之後,從事這個行業的,大多數是兩、三年前倒流回城市的知識青年,他們飽經「待業」(其實就是失業)之苦,如今能謀得這樣一個差事,都感到很滿足了。

一個在北平拉三輪車的知識青年,告訴一位香港某雜誌的記者說,十六年前,他們掛着「紅衛兵」的袖章,打、砸、搶好不痛快;十六年後,他們才知道,他們砸的是自己的青春。如今,他比其他「待業」青年來得幸運,因為他總算找到了一份賴以活口的「職業」。

當記者問他,以一個知識青年(大多數是高中畢業),從事拉三輪車的工作,社會及親友會如何看待呢?這個青年理直氣壯的回答說:「現在誰還講面子?那些高官貪污走私照樣幹,你說他們要面子嗎?如今是不要面子的時代了。」

拉三輪車這個職業,值得羨慕嗎?這在大陸可就難說了。以北平、上海這些大城市來說,一個車夫一天多則可以賺到十元、八元人民幣,少也有三元、五元,這比起正式工人一個月五、六十元的工資,可多了不少,何況工作「自由」,不必每天看幹部的嘴臉,偶爾還有些意外之財可以發發。

曾經有過這樣一件事:有一個家在保定的人死在北平,他的親屬不願火化,要求送回家鄉埋葬,但汽車公司拒絕替他辦此事,結果被一個拉三輪車的知道了,便自告奮勇的接下了這筆「買賣」,來回拉了兩百多公里,賺了一百多元人民幣,真是羨煞不少同行及那些根本找不到職業的人。

拉三輪車好賺錢、又自由,竟引起了某些中共幹部的不滿,認為此舉是助長了資本主義歪風,因此在去年十二月上旬,一些大城市紛紛訂定了「營業人力車(即三輪車)新規定」,將三輪車納入「集體管理」,並且統一了車輛牌照、行車證件、發票式樣及收費標準,最重要的是把車資收歸公有,拉車以工資計算。如此一來收入大大的減少,迫使一些青年不得不在下班後再偷偷地拉一、兩個小時,以維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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