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訊】
【1979-12-14/聯合報/03版/】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昨天宣佈:美麗島雜誌社及該社各地服務處自昨天起全部查封。
由於軍法機關的查封,美麗島雜誌在未獲撤銷查封之前,將不得出版發行。
警總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因搜索及扣押得開啟鎖扃,封緘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為保留證物,搜查證據,而將現場查封。
美麗島雜誌是於今年八月十六日創刊,共發行四期,由黃信介擔任發行人,許信良和張俊宏分任社長和總編輯。這個以民主運動和大眾參與為口號,以詆毀攻擊政府、破壞團結為實質的雜誌,總社設在台北,在各地設有十一個服務處。
設於台北市仁愛路三段廿三號九樓之一的美麗島雜誌社總社,是於昨天中午被貼上兩張警總的封條,該社的工作人員聞訊後,迅速離開,門上原有「訪客請進」四個字,也被人用塑膠紙貼上。同一大樓的鄰居們說,自從今年端午節左右美麗島雜誌社租用那房子以後,經常渲擾不休,如今被查封後,他們覺得安寧多了。
【高雄訊】高雄地區治安人員,昨天前往「美麗島」雜誌社高雄服務處搜索到很多叛亂性的物品,包括煽動性文字和兇器。
據了解,這次搜索行動順利,搜獲的物品,是很有力的物證。
這些煽動性文字和兇器,經初步判斷,並不是「美麗島」雜誌社高雄服務處賣茶及賣雜誌範圍內應持有的東西。
【高雄訊】治安單位自目擊證人處獲悉,高雄市「美麗島」雜誌社在十日上午,自別的地方運來大批木棍、火把、化學藥品,於當晚即派上用場。
治安單位正循線追查載運上述物品的一輛計程車與一輛貨車,以及陳姓男子。
據目擊證人提供線索,十日上午,有一陳姓男子乘坐一輛裕隆二千西西的計程車到「美麗島」雜誌社高雄辦事處,從車上搬下一批火把及化學藥品,另外,有一輛貨車也運來大批木棍,這些火把、木棍,都是當晚攻擊憲警的武器,足以證明這是有計劃有準備的暴亂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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