薤白

1971年12月25日 星期六

《社論》降低放款利率以利經濟發展


《社論》降低放款利率以利經濟發展

【社論】日前中央銀行曾宣佈提高三種存款利率:一個月期定期存款由年息四.五%提高到五.五%;三個月期定期存款由現行年息五.七五%提高到六.五%;活期儲蓄存款及郵政存簿儲金,由年息四%提高到五.五%,同時將計息方式由現行按每日餘額積數計息方式,改為按月最低餘額計息,以符合各國儲蓄存款的慣例。央行俞總裁在記者會中表示,提高部份存款利率的原因,是由於我國現行銀行存款利率結構,短期存款與長期存款間利率差距,較其他國家過於巨大,特矯正此一缺點,同時短期存款利率提高後,足以鼓勵人民儲蓄,增加工商界資金來源,對生產事業可有幫助。

利率是生產事業的重要成本之一,台灣的利率水準與其他開發國家相比,過於偏高,這是公認的事實。當然,我們希望台灣的利率水準,能夠降低到與其他先進國家接近,對工商各業的發展,才有幫助。但是,揆諸實際如果政府銀行把利率儘量壓低,而資金並不能充分供應,結果形成黑市利率與官定利率相差甚大,於是大家要鑽營請託,以期獲得銀行的低利貸款。過去我們在這方面已有過很多經驗。現在的情形,已有改善,因為民間利率與銀行利率已較為接近,根據中央銀行統計:台北市存放廠商之平均利率十一月份為月息一.五五%,而銀行之信用放款為一.○四%。但是,要取得銀行之信用放款。還得請託或致送紅包,手續又相當麻煩,所以實際上銀行利率與市場利率的負擔相差無幾。

我們認為央行為了縮短短期存款與長期存款利率間的差距,將前者的利率予以提高,有其必要。因為就鼓勵儲蓄與吸收資金的政策言,目前一個月的定期存款年息僅四.五%,較之一年期定存九.二五%,相差一倍以上。而事實上這些短期存款透過銀行轉放出去,若係質押放款年息高達一二%,相差幾近三倍,銀行轉手之間可獲一倍以上的利潤,未免太不合理。今天很多人寧願冒著貸放高利有被倒帳的危險,而不願將多餘資金存入銀行,這是極重要的因素。銀行因為不能大量吸收民間資金,其放款能力便受到限制,結果大家皆在銀行以外自行貸放,使銀行的功能大為減色.這次央行把短期存款利率提高以後,對此種情況當略有改善。

不但如此,最近幾個月來,由於國際局勢的轉變,社會上的游資正抱著觀望態度,這些游資如果從事某種投機,很可能會影響金融物價的安定,短期存款利率提高後,握有游資者,為了避免利息損失,可能暫存銀行,對穩定金融物價自有助益。此外,由於出口增加,政府的外匯存量激增,對通貨發行以及信用擴張,當有連帶影響,為了維持經濟安定,藉提高短期存款利率以收縮信用,也確有必要。

但是,有一個基本問題始終未能解決,就是我們的利率水準太高,對增加工商成本影響太大;而另一方面,政府的銀行,每年皆有巨額盈餘,這些盈餘絕大部份皆為工商界所負擔。以三家商業銀行為例,去年的盈餘總額達五億五千萬元以上,再加上台銀、市銀、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等金融機構,最少在十億元以上。就財政觀點言,這些銀行對政府是有相當貢獻,可是,就經濟發展與推廣貿易而言,各銀行利得如此之高,對工商業的發展顯然有重大妨害。今天有許多產品,其售價與邊際成本接近者,乃無法生產,更無法外銷,而邊際成本中,利息負擔之輕重,是很重要的因素,如果將銀行的存放款利息差額縮小,使工商界利息負擔減輕,很多產品在外銷上便可增加競爭力量,其對國家的貫獻,遠超過銀行的繳庫盈餘。因此,我們認為中央銀行對這一點應該加強研究分析,如果銀行放棄巨額繳庫盈餘,而降低工商界之利息負擔,其在經濟上的得失如何?由於銀行的利息差額收入過高,對生產事業和出口事業,影響究有多少?值得詳加研究。

根據上述理由,我們主張央行對存放款問利率的差距,應再通盤檢討,如果存款利率目前已至合理水準,則放款利率應再大幅降低,藉以減輕工商界之成本,並使存放款利率差距,達到合理標準。目前台灣的艱行業,其存放利率係根據政府規定,而且放款不愁沒有出路,因此可以坐享巨額利益,這是極不合理的。倘若因放款利率降低而妨害到銀行的繳庫盈餘,就財政政策言,似亦毋庸多慮。因為利率降低後足以促進工商業發展,國民所得增加,其因經濟繁榮直接和間接增加的稅收,將遠超過銀行的盈餘數字。因此,我們希望政府除了對利率政策應不斷檢討外,對銀行的營利政策更要澈底研究,亟應採取合理的措施,以利經濟發展。

【1971-12-2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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