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鄉鎮市長會議建議
【彰化訊】【1971-01-07/聯合報/07版/】
彰化縣六屆十二次鄉鎮市長會議,昨(六)日決議建議省府將田賦征收實物部份改為現金繳納,減少納稅人的困擾及增加稅收。
該案由鹿港鎮長施惠洲提出,獲得與會的鄉鎮長共鳴,認此目前征收實物的辦法實在太不便民,有修改的必要。施惠洲說,政府向農民征收田賦,一部份為現金,一部份為稻谷,但許多農民在稻谷收成後,均已出售,等到要繳納田賦實物時,又要購買稻谷繳納,但發生不易採購的困難,如果能折算現金繳納,可省去許多麻煩。
與會的鄉鎮市長指出,省糧食局所掛的稻谷牌價,有時高出市價,有時比市價低,當農民要繳納時,都以牌價計算,當高出時,農民就吃虧了。
他們指出,目前有一個怪現象,就是牌價高,農民要繳納實物時,沒有辦法就向糧食局委託農會購買,再以購得稻谷繳納,等於是農民在市面買不到,向農會買給糧食局賺了一筆。
他們認為,如果政府同意將實物部份折算現金繳納,以牌價計算,收取手續費,那是應該的,而目前,等於是糧食局收取農民的稻谷再轉賣給沒稻谷繳納的農民,賺取利益。
有關官員列席該項會議時說明,田賦部份征收實物,始於抗戰時間,目的在征收稻谷,維持一定的糧食,供應軍需,但在台灣實施廿年來,確實有許多不便的地方,農民反應更為強烈,認為折算現金繳納,然後由政府將此財源再統一稻谷儲存也是一樣,可以減少農民許多麻煩。
該官員認為,政府課稅,主要目的只要能達到滿征即可,不必限定方法,如果把實物折算為現金,農民繳納方便,課征的數字一定大,反之,因農民購買不到稻谷,就不能以實物繳納,反而減少稅收。不過,他說,財政部對此問題已加以注意,並在研究如何實施,相信不久將來能重視民意,把實物折算現金。
目前在彰化縣,發生沒有稻谷繳納的鄉鎮有田中、溪州、北斗等鄉鎮,情形頗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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